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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大学“侨福建设基金”申报、评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1-05-09 浏览次数:14074

各有关学院:

浙江大学“侨福建设基金”由香港知名实业家黄建华先生捐资设立,该基金旨在推动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我处即日开始受理该基金第二届的申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项目申请者为年龄在45岁(含45岁)以下的教师和科研人员,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就申报课题已经有相当的前期研究;博士学位获得者优先;
已承担本基金项目而尚未完成者,不得申报;
出版资助申请者年龄不限,书稿字数一般要求在20万字以上。
 

二.资助标准和方式

本基金资助分为两类,一类为研究项目资助,每个项目资助强度为5000元人民币(资助项目为8-10个),第二类为成果出版资助,每本著作资助额为10000-15000元人民币(资助4-6部);
获资助的项目必须在立项以后两年内完成,不得延长时间;获资助的著作要求在一年内出版;
获资助的著作,作者可自由联系出版社出版。如出版社免费予以出版,则出版资助仍归本人使用。出版时须在书籍的封面或扉页等显著位置标注“本书由浙江大学侨福建设基金资助”的字样;
申请出版资助者必须同时报送书稿。
 

三.申报和评审程序

项目资助实行限额申报,各学院按分配名额组织符合条件者申报;出版资助申报名额不限;
申请者按要求填好申报书,连同附件交学院科研科;
学院签署意见后,于5月18日前交基金秘书处(设在人文社科部);
申报材料由秘书处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寄送校内外同行专家通讯评审。通过同行
  专家通讯评审的项目由学校组织的专门委员会进行终审;经无记名投票,获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者予以立项资助。


(联系人:蒋帆 电话:7952089)

人文社科部

2001年5月8日
附件:


附件1: 侨福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名额

附件2: 浙江大学“侨福建设基金”项目申请书

附件3: 侨福基金出版资助评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