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报2001年浙江大学“曙光”计划青年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1-07-13 浏览次数:9814
为了鼓励我校人文社科青年教师进行科学研究,营造良好的科研氛围,经学校研究决定,补报浙江大学“曙光”计划中的青年项目,并对申报条件修改如下: - 年龄必须在35周岁以下(1966年7月1日以后出生,附身份证复印件)。
- 申报者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若具有博士学位或有出国一年以上经历者优先考虑。
- 每项项目资助强度为5千左右。
- 6月底7月初已申报青年项目的不必再次申报,原申报有效。
- 原申报重点项目的青年教师如符合上述条件的可转报青年项目,不必另行填表,只需作转报说明。
- 请广大教师利用暑假时间认真填表,在9月15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三份由学院科研科统一交人文社科部。
人文社科部
200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