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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报2001年浙江大学“曙光”计划青年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1-07-13 浏览次数:9814

为了鼓励我校人文社科青年教师进行科学研究,营造良好的科研氛围,经学校研究决定,补报浙江大学“曙光”计划中的青年项目,并对申报条件修改如下:

  1. 年龄必须在35周岁以下(1966年7月1日以后出生,附身份证复印件)。
  2. 申报者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若具有博士学位或有出国一年以上经历者优先考虑。
  3. 每项项目资助强度为5千左右。
  4. 6月底7月初已申报青年项目的不必再次申报,原申报有效。
  5. 原申报重点项目的青年教师如符合上述条件的可转报青年项目,不必另行填表,只需作转报说明。
  6. 请广大教师利用暑假时间认真填表,在9月15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三份由学院科研科统一交人文社科部。

人文社科部

200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