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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1年省社科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1-08-10 浏览次数:9298

各有关单位:

  2001年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1年省社科规划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引导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以我国特别是我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突出地方特色,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规律,加强基础研究和学科建设,推进理论创新,进一步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更好地为实现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的奋斗目标服务,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二、本年度《课题指南》以问题或某一研究领域为导向,分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研究,重大现实问题研究,基础学科研究三大类设置,未具体分设学科。这一分类方法旨在突出研究重点,鼓励对改革和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进行综合研究,同时强调基础研究向优长学科倾斜。


  《课题指南》中一个重要内容是江泽民总书记“七一”讲话提出的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江泽民总书记的讲话主题鲜明,内涵深刻,全面系统地回答了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共产党要建设一个什么党和怎样建设党的问题,是一篇划时代的马克思主义纲领性文献。社科界要围绕《讲话》中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开展深层次的理论研究,努力回答实践所提出的重大理论问题,做好为干部群众解疑释惑的工作。


  《课题指南》所列的现实问题研究条目都具有很强的应用前景,这些课题可以从不同侧面、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进行综合研究。因此,特别提倡对这些课题进行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的综合研究,即鼓励研究部门和实际部门的专家、学者联合申报,合作研究。申报跨学科的课题,申请者须在申请书封面“学科分类”一栏指定2-3个一级学科作为评审学科,以便规划办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综合评审。


  三、《课题指南》所列选题属于方向范围,指导本年度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包括青年课题和立项不资助课题)的申报。申报者可在《课题指南》规定的范围内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在基础研究领域,有一定前期研究成果者可申报自选项目。自选项目选题不受《课题指南》具体条目的限制,但必须符合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自选项目的立项率不超过总立项数的15%。


  四、立项不资助课题的申报必须落实研究经费来源(不得少于1万元),申报时须随《申报表》附上单位出资证明或捐资证明。申请经费资助课题者,不得同时申请立项不资助课题。申请青年课题者(含课题组成员)年龄一律不得超过35周岁。允许在学的博士生申请青年课题。


  五、2001年立项的课题完成期限一般为二年,其中对策研究要求在一年之内完成。项目研究阶段由省社科规划办发出立项通知书之时起算,到完整的最终研究成果上报省社科规划办时结束。


  六、申请人在选题和课题设计论证时须坚持正确的研究方向,具有充分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研究任务的大小和难度,必须同研究力量和条件相适应,确保能如期完成任务。预期最终研究成果为专著的,须附上专著章节目的《写作提纲》。《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必须严格按照申请书中的提示,分4部分认真填写,要求重点突出,观点明确,方案简明扼要。活页须填写课题名称,但不得出现申请人的姓名和所在单位等背景材料,否则将作为无效申请不予评审。“申请者承诺”一栏必须由申请人亲笔签名。


  七、课题申报时间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至9月18日止。请于截止日期前将《课题申报表》(一式二份,须原件)、《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九份,要求打印)报我部。愈期不予受理。


  八、课题总经费:重点项目1万元左右,一般项目及青年项目5千元左右。

  我部联系电话:87952089

  联系人:蒋帆 袁清

附件:


附件1: 2001年省社科基金课题指南

附件2: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课题申报表

附件3: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课题申报表(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