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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1-09-28 浏览次数:9112

各有关单位:

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今年首次设立并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项目申报的类别包括:部级重点项目,部级一般项目,部级专项任务项目(自筹经费项目)。部级重点项目的经费资助强度为5万元左右,一般项目的经费经费资助强度为3万元左右,申请专项任务的申请者必须附委托单位的委托研究证明材料,并获得不少于3万元以上的研究经费。
最终研究成果为论文及研究报告的须在一年半内完成,专著的须在两年内完成。
申报者应根据《课题指南》确定的选题范围进行申报,跨学科的课题要注明主学科,具体学科分类请见《数据代码表》。
申请者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课题组成员不少于3人,申报重点项目者须具有正高职称或副厅级以上职务。
申请者将申报书(含活页,活页中不得出现申报者的姓名等背景材料)必须用W0RD软件录入,A4纸打印,一式11份及软盘一张交学院科研科,学院科研科集中后统一将所有材料在10月10日前交人文社科部,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费:重点项目每项300元,一般项目每项250元,专项任务每项200元。
联 系 人: 蒋 帆

联系电话:87952089

人文社科部

2001年9月28日
附件:


附件1: 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

附件2: 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3: 2001年度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课题指南

附件4: 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数据代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