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规范项目合同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2-03-26 浏览次数:9102
各有关学院、老师:
为了规范合同管理,统一办理免税手续,从3月份起,我部将对项目合同进行统一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1、凡是需开正式发票的项目,务必签署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监制的《技术咨询合同书》,由委托方与顾问方签字盖章,最后交给人文社科部3份原件。
2、在《技术咨询合同书》中顾问方的名称为:浙江大学
法定代表人为:潘云鹤,
委托代理人:(填学院的院长或副院长)
3、开户银行填写、帐号填写如下:
浙江大学(玉泉校区)
开户行:工商银行杭州市浙大分理处 帐号:1202024609908808891。
浙江大学(西溪校区)
开户行:杭州市农行松木场办事处 帐号:391011029801005351。
浙江大学(华家池校区)
开户行:杭州市工行艮山支行 帐号:1202022309014406768。
浙江大学(湖滨校区)
开户行:杭州市农行西湖支行 帐号:39898010071286
4、《技术咨询合同书》可在人文社科部主页服务指南->空表下载处下载。
凡有不明确之处,可来电询问,电话:87952089。
人文社科部
2001.3.26
附件:
附件1: 技术咨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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