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浙江大学2002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2-06-20 浏览次数:7995
各有关单位:
2002年“曙光”计划项目现在开始申报。根据《浙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曙光”研究项目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并结合去年的申报情况,现将有关申报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申报的项目类别为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两类。
2.重点项目请在学校拟定的课题指南范围内设计申报,青年项目不设指南,申请者可自由设计申报;
3.重点项目的申报者一般应承担过省级以上项目的研究工作;青年项目的申报者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并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若具有博士学位或有出国一年以上经历者优先考虑;
4.青年项目申报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学位证书或出国证明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5.重点项目的单项资助经费为1.5万-3万元;青年项目的单项资助经费为5000元左右;
6.申报者请填写《浙江大学人文社科“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经所在学
院签署意见后,于7月8日前将申请书一式五份(16K纸打印)及相关证明材料一份由学院科研科上报校人文社科部。
联系人:蒋帆
联系电话:87952089
浙江大学人文社科部
2002.6.13
附件:(注:如果打不开,是由于你使用了IE5.0以上的版本,请在IE浏览器上修改Internet选项,步骤为:查看-->Internet选项-->高级-->将始终以UTF-8发送 URL前的选中去掉即可。)
2002年“曙光”计划项目现在开始申报。根据《浙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曙光”研究项目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并结合去年的申报情况,现将有关申报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申报的项目类别为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两类。
2.重点项目请在学校拟定的课题指南范围内设计申报,青年项目不设指南,申请者可自由设计申报;
3.重点项目的申报者一般应承担过省级以上项目的研究工作;青年项目的申报者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并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若具有博士学位或有出国一年以上经历者优先考虑;
4.青年项目申报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学位证书或出国证明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5.重点项目的单项资助经费为1.5万-3万元;青年项目的单项资助经费为5000元左右;
6.申报者请填写《浙江大学人文社科“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经所在学
院签署意见后,于7月8日前将申请书一式五份(16K纸打印)及相关证明材料一份由学院科研科上报校人文社科部。
联系人:蒋帆
联系电话:87952089
浙江大学人文社科部
2002.6.13
附件:(注:如果打不开,是由于你使用了IE5.0以上的版本,请在IE浏览器上修改Internet选项,步骤为:查看-->Internet选项-->高级-->将始终以UTF-8发送 URL前的选中去掉即可。)
附件1: “曙光计划”重点项目指南
附件2: 浙大曙光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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