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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浙江省第三届(2000-2001年)教育科学优秀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2-09-05 浏览次数:8241

各有关学院:
接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组织评委会的通知,第三届(2000-2001年)教育科学优秀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已经开始。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成果内容。申报成果必须以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活动为研究对象,具有较强的原创性。
2.成果类型。
⑴文字型成果必须在正式报刊(含“浙江教育科学”“浙江职业技术教育通讯”“浙江教学研究”)上发表的论文(含调研报告)或正式出版的专著。
⑵课题型成果必须为省“九五”规划课题并通过课题管理部门组织的鉴定。(省“九五”规划课题是指省教育科学规划各类课题和省哲学社会科学各类课题)。
⑶产品型成果必须是已鉴定成果。鉴定书应由国家和省哲学社科规划办签发。
不具备上述形式条件但确有重大价值的成果,经初审单位书面申请并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同意,可以破格申报。
3.成果期限。申报的成果须在2000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即在此期间发表、出版、通过鉴定或获奖、办理结题手续的。
4.申报材料包括:《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六份。申报成果(可以附有不超过50页的附件)一式五份)(其中专著、产品可以一式一份,但必须另附彩照一式五份),其中一份须原件。已获奖的成果附奖状复印件。评奖工作结束后,所有申报材料概不退还。
5凡申请评奖者须缴纳评审费(含计算机输入费)每项200元。
6..我校受理申报截止日期为2002年9月10日。联系电话:87952089

附件:(注:如果打不开,是由于你使用了IE5.0以上的版本,请在IE浏览器上修改Internet选项,步骤为:查看-->Internet选项-->高级-->将始终以UTF-8发送 URL前的选中去掉即可。)

浙江大学人文社科部
2002年9月10日


附件1: 浙江省第三届教育科学优秀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