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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0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3-01-04 浏览次数:7162

200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有关各院、系、所(室)及早作好宣传组织工作,共同做好2003年度科学基金申报工作,使我校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更上一层楼。
首先请我校科技人员关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页,尤其是其中“2003科学基金受理专栏”,本通知涉及到的许多信息均可从其中获得。网址为:http:www.nsfc.gov.cn。同时,由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目前还在对包括“申请书”在内的一些内容进行最后修订,有关信息将随后发布。
一、 申请注意事项
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主要资助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部分应用研究,重点支持具有良好研究条件、研究实力的高等院校中和科研机构中的研究人员。申请者应参照《200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已发至各学院,也可在基金委网页中查询)提出项目申请。同时,由于《2003年项目指南》发行的时效性,有些内容未能收录在《指南》之内,将另行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网页中及时发布,请我校科技人员随时关注。
2、自然科学基金委今年新制定了《国家自然科基金项目管理规定》,修订了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和海外、港澳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等管理办法,并发布了相应的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请申请者、受资助者及项目依托单位按照新办法执行。
3.2003年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将增加新的限项申请规定,即在本次受理期间面上项目申请人只能申请一项。各类基金项目限项申请的具体规定按照各类基金项目的管理办法执行。
二、申请项目类别
1、 面上项目:包括自由申请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此类项目时请先仔细阅读《2003年项目指南》,要特别注意各学科提出的一些变化和其中的特定要求,结合现有工作基础提出研究课题。
2、 重点项目:2003年有较大变化,请申请人仔细研读《2003年项目指南》关于重点项目的章节内容,包括科学部重点项目和跨科学部重点项目2个部分。有的学部仍采用定向发布、定向申请的方式;有的学部采用宏观指导下的自由申请方式;有的学部采用围绕“十五”优先资助领域中的重要科学问题提出申请的方式。今年需特别强调的是:①、今年受理申请的重点项目领域与往年相比增加许多,请各学院及有相关工作积累的教师引起重视,积极组织队伍联合参与竞争;②、不同学部的要求有所不同,请申请者注意;③考虑到时效性,还有部分内容将基金委网页上发布,请随时关注。
3、 重大研究计划项目:根据《2003年项目指南》以及有关专门通告和指南(可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主页上查询)提出申请。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需一式九份。值得注意的是,重大研究计划采取围绕统一目标的项目群的组织形式,资助方式有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种形式,申请此类项目的人员按规定分别按面上或重点项目参与查重;另外具有高级职称的负责人和参加人以及中级职称的负责人只能参与(包括申请和在研项目)一个重大研究计划(包括面上、重点项目)。
4、 联合资助基金项目及专项基金:申请和受理参见《2003年项目指南》以及有关专门通告、指南及网上发布的通知。
5、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及香港、澳门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按新公布的《国家杰出青年实施管理办法》和《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管理办法》、《香港、澳门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管理办法》受理申请。申请人年龄须在4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并要求提供在国内外一流期刊(主要是SCI、EI)上发表论文和论文被引用情况的检索证明,资助年限为4年,资助强度分别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80万元(管理、数学为55万元)、海外(香港、澳门)青年学者合作基金40万元。今年学校将注重提高项目申报质量,所有申报此类项目人员的申请书初稿均需提前经所在学院及校科技部初审通过后方可填报正式申请表。
6、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与香港研究资助局(RGC)同时受理本地区科研人员的联合资助基金项目申请。申请者需在2003年1月12日之前先提交“申请简表”,待3月15日前收到“填写正式申请通知”后,再由课题负责人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申请书》,于4月20日前正式提交学校。同时提交的材料有:香港合作者向RGC提交的申请书复印件、双方课题组的书面合作协议复印件。
三、申报进度安排
(1)、2002年12月25日,发布浙江大学200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通知。
(2)、2002年12月26日~2003年2月23日,申请人完成拟申报项目文献调研、申请书撰写。
(3)、2003年2月24日~3月3日,各院完成对申请书(一份)的初审,并签署意见后上报校科技部基础研究办公室。
(4)、2003年3月4日~3月14日,科技部完成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并陆续退回申请人所在院修改。
(5)、2003年3月15日~3月18日,项目申请人完成修改,定稿后将申请书纸质文件(按相应的份数)及打包后的申请书电子版文件交各院科研科汇总。未经学院汇总的申请将不能上报。
(6)、2003年3月19日~3月20日,各学院将申请书材料一式七份(重大研究计划需一式九份)并在学校留底一份(非原件上)加盖公章后连同学院申请项目汇总数据库及清单统一上报校科技部基础研究办公室。考虑到全校工作的进度安排尤其是查重时间的要求,逾期不再受理。
(7)、2003年3月21日~3月27日,校科技部汇总全校申请书及电子版文件,完成全校项目的查重(有问题的将反馈给所在学院)、整理、打包、托运等后续工作。
(8)、2003年3月28日,科技部将全校申请书及数据库统一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四、申请特别说明
1、 申请书格式:自然科学基金委今年对申请书等管理用表进行了修订,将使用提纲式的新表格,各类项目申请书采用统一的表格形式(有特别说明的除外),并试行纸质文件与全文电子文件同时报送。请申请者从自然科学基金委的网站上查询、下载相关表格文件(学校不再下发纸质表格),录入后打印形成纸质文件,报送所在单位的科研科及学校科技部初审。经返回修改订稿后,先将申请书电子版经“检查保护”后,输入自设的密码(为保证申请书在各个环节不被别人篡改,请记住并保守密码)。然后打印纸质文件一式七份并签名,连同打包后的电子版文件一并交所在学院科研科汇总报校科技部,再由学校统一汇总后上传基金委。我校教师在填写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直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垂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中心,电子邮件:support@nsfc.gov.cn,服务电话:010-62317474;也可与所在学院科研科或校科技部基础办联系。校科技部将对各学院科研科另行安排新申请书的填写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针对学院数据管理系统的培训。
2、 申请资格:《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规定》已明确规定,已离退休的科研人员,申请单位的兼职科研人员不得作为申请项目的负责人提出申请,但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研究。在职研究生经与导师协调并签署推荐意见后,只可申请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具有中级职称但未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需经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推荐。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若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则不能再次作为负责人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3、 限项问题:从2003年开始,在每次受理期间面上项目申请人只能申请1项,不具有高级职称的申请者,当年申请及负责在研的面上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1项,但参加不限。申请人与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项目组主要成员申请(含参加)的项目数,连同在研的科学基金项目数(不含重点项目、重大项目)不得超过2项;重点、重大项目只可承担1项;同时面上、重点、重大等项目累计承担不得超过3项(不包括一年期及以内的项目)。这里在研项目是指申报当年仍在研的项目。此外,申请者在获得高级职称前以其它身份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参加的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
五、具体事宜
1、 申请教师要把增强创新意识放在首位,提高申请项目创新程度,同时也要兼顾技术路线及实施方案的先进性及可行性。请在研读《2003年项目指南》,广泛调研掌握国内外研究动态,了解历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情况(可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主页查询,也可到科技部查阅)的前提下,选择在该领域有新意有优势又有一定工作基础的项目提出申请。基础研究项目应重点考虑项目的科学性和前沿性;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则应瞄准国家目标,有重要的应用前景,能够为国家社会经济建设提供技术储备和发展动力。
2、 写好项目申请书是获得资助的关键,各级领导要继续重视抓好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院学术委员会(或评议小组)及科研科应认真履行职责,建议一些申报项目量较大的院、系以及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对申报项目组织初评,共同帮助项目申请人把好质量关。校科技部也将尽力协助各学院在提高申请书质量,避免校内项目重复、撞车,组织多学科合作,推进学科交叉研究项目申请等方面做好工作。另外希望各学院作好申请人资格审查和申请书的形式审查,将我校因形式审查不合格而落选的情况减少到最小。
3、 各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及部门开放实验室应更积极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发挥自身优势和带头作用,提高项目的中选率。
4、 近几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对青年基金的资助力度有所加强,希望我校具有博士学位35岁以下的年轻教师应积极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鼓励博士后人员申请一年期的小额资助项目(经费强度一般为面上项目的13)。请各院重点做好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的选拔推荐及初审工作。
5、 2003年是国家“十五”计划的第三年,《2003年项目指南》中已列出国家基金重点项目二百余项,同时还有一些自由申请的重点项目,请各学院作好组织动员工作,尤其是各学术带头人应结合现有工作积累积极参与申请,也可与其他学院及外单位联合申请,如其重点项目建议已列入2003年项目指南》的我校教师,更应认真写好申请书确保申请项目入选。同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随时受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建议书”,建议我校科研人员积极参与提出建议。

200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出台了新的管理规定和包括各类项目申请办法、财务办法等在内的一系列管理办法,希望我校科研人员尤其是各学院科研管理部门做好学习宣传工作,使我校的科学基金管理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再次提示我校科研人员关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页,及时了解有关信息。未尽事宜,申请人可向校科技部基础研究办公室(联系电话:87951080)或各学院科研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