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3-04-18 浏览次数:7065
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学科范围及申报数额
1、项目类别
200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分为:(1)博士点基金项目;(2)专项任务研究项目。博士点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专项任务研究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人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3万元。
2、学科范围
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系统手册》“附录一:学科代码表(国标)”的学科分类,请写明每一申报项目的学科门类、二级学科和三级学科,以便专家评审。
3、申报数额
专项任务研究项目的申报不限学校、不限数额。博士点基金项目限部委重点院校申报(名单详见附件),并采取限额申报的办法。
二、申报条件
1、博士点基金项目限有关文科博士学科点中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在岗教师申报。(我校的申报名额共20项。每个博士点的申报名额另行通知)
2、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者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获得非高校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经费资助(3万元以上),预期成果可为有关部门和单位采纳。申报时须提供资助单位财务部门的经费资助证明。
3、博士点基金的基础研究项目应在理论上有所突破,并有利于学科建设;应用研究项目应在解决现实问题方面有独到见解,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实践价值。对研究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建设中重要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的项目,将优先考虑立项。
4、凡作为第一负责人正在承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博士点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尚未结项的教师,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只承担专项任务研究项目尚未结项的教师,不得申报本年度专项任务研究项目。
5、申报课题名称不得与本人已获批准的国家社科规划基金项目相同或为其中的子课题。
三、其它
1、本次申报教育部采取了网上申报的形式,逾期将关闭网站,因此,我校申报的截至时间为5月8日下午5:00,逾期不予受理,请各位申报老师务必注意申报时间。
2、申报书可下载,老师在填写申报书时请不要超过申报书中所规定的字数(含标点符号与空格),否则将无法录入申报软件。表格内的校学术委员会意见请各申报老师草拟好填入,社科部将统一修改。
3、申报项目的老师将磁盘一份、200元申报费以及单位出资证明(申报专项任务项目的)交各文科学院科研科,并由科研科统一交人文社科部。
联系人:蒋帆
Tel:87952089
人文社科部
2003.4.18
(注:如果打不开,是由于你使用了IE5.0以上的版本,请在IE浏览器上修改Internet选项,步骤为:查看-->Internet选项-->高级-->将始终以UTF-8发送 URL前的选中去掉即可。)
教育部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学科范围及申报数额
1、项目类别
200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分为:(1)博士点基金项目;(2)专项任务研究项目。博士点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专项任务研究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人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3万元。
2、学科范围
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系统手册》“附录一:学科代码表(国标)”的学科分类,请写明每一申报项目的学科门类、二级学科和三级学科,以便专家评审。
3、申报数额
专项任务研究项目的申报不限学校、不限数额。博士点基金项目限部委重点院校申报(名单详见附件),并采取限额申报的办法。
二、申报条件
1、博士点基金项目限有关文科博士学科点中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在岗教师申报。(我校的申报名额共20项。每个博士点的申报名额另行通知)
2、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者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获得非高校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经费资助(3万元以上),预期成果可为有关部门和单位采纳。申报时须提供资助单位财务部门的经费资助证明。
3、博士点基金的基础研究项目应在理论上有所突破,并有利于学科建设;应用研究项目应在解决现实问题方面有独到见解,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实践价值。对研究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建设中重要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的项目,将优先考虑立项。
4、凡作为第一负责人正在承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博士点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尚未结项的教师,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只承担专项任务研究项目尚未结项的教师,不得申报本年度专项任务研究项目。
5、申报课题名称不得与本人已获批准的国家社科规划基金项目相同或为其中的子课题。
三、其它
1、本次申报教育部采取了网上申报的形式,逾期将关闭网站,因此,我校申报的截至时间为5月8日下午5:00,逾期不予受理,请各位申报老师务必注意申报时间。
2、申报书可下载,老师在填写申报书时请不要超过申报书中所规定的字数(含标点符号与空格),否则将无法录入申报软件。表格内的校学术委员会意见请各申报老师草拟好填入,社科部将统一修改。
3、申报项目的老师将磁盘一份、200元申报费以及单位出资证明(申报专项任务项目的)交各文科学院科研科,并由科研科统一交人文社科部。
联系人:蒋帆
Tel:87952089
人文社科部
2003.4.18
(注:如果打不开,是由于你使用了IE5.0以上的版本,请在IE浏览器上修改Internet选项,步骤为:查看-->Internet选项-->高级-->将始终以UTF-8发送 URL前的选中去掉即可。)
附件1: 国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
附件2: 博士点名称及申报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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