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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3年度“董氏文史哲研究奖励基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3-12-18 浏览次数:6335

各有关学院:
2003年度(第11届)董氏基金申报、评审工作即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2002年4月至2003年12月公开发表、出版的文史哲专著和学术论文(教师限于国内权威刊物发表,学生限学位与研究生教育A类期刊发表),即可报奖,名额不限;申报时须提交原件一式三份(论文可交一份原件、二份复印件)。
2.课题资助和出版资助按限额申报(各单位申报名额见附件1)。其中课题资助45岁以下教师和学生所占比例不少于70%,已承担本基金课题而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申请出版资助者必须已经完成全部书稿,并在申报时将书稿交基金办公室查验。
3.本校在职研究生一概以教师身份申报,外校在职研究生只参加优秀论著奖的申报。
4.请您单位认真组织师生做好申报工作,对申报内容作一初评,排出奖、助次序,并由院或系、所负责人在申报书上签署意见。
5.本年度“东方论坛”讲演申报暂缓,待申报细则确定后另行通知。
6.项目申报书请从网上下载。
7.请各单位于12月30日前将申报书及有关论著、书稿交到基金办公室(设在人文社科部),逾期不候,敬请合作。

联系人: 黄清华
联系电话:87952089

浙江大学董氏文史哲研究奖励基金办公室
2003年12月17日
附件:(注:如果打不开,是由于你使用了IE5.0以上的版本,请在IE浏览器上修改Internet选项,步骤为:查看-->Internet选项-->高级-->将始终以UTF-8发送 URL前的选中去掉即可。)


附件1: 董氏基金申报名额

附件2: 董氏基金成果奖申报表

附件3: 浙江大学“董氏文史哲研究奖励基金”项目申请书

附件4: 浙江大学“董氏文史哲研究奖励基金出版资助评审书”

附件5: 浙江大学董氏文史哲研究奖励基金实施方案(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