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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3年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4-01-16 浏览次数:6644

各有关单位:
2003年司法部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以下简称“科研项目”)的立项原则: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国家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重点,以推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目标,积极探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规律,研究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法律问题,为国家法治建设的决策、立法和实践提供理论支持。

二、项目类型
1、重点项目。
2、一般项目。
3、委托项目。
4、专项任务项目(经费自筹)。

三、申报条件
1、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四项基本原则;
2、申请者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申请重点项目者须具有正高级以上职称或副厅(局)以上职务。其他项目的申请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县(处)级以上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的;
3、申请者应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对申报课题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
4、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5、专项任务项目的申请者须自筹3万元以上的研究经费(不含出版经费),并附经费资助单位的证明材料。
有以下情况的,不得申报:
1、正在承担司法部科研项目未通过成果鉴定的;
2、正在承担省部级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同一研究内容的课题;
3、不能负责研究课题的组织工作,进行实质性研究工作的。

四、申报办法
1、申报材料请从“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信息网”(网址:http:www.lawstudy.com.cn)或人文社科部网页(网址http:rwsk.zju.edu.cn)上直接下载。
2、申请者请认真阅读《管理办法》、《课题指南》,按照要求填写《科研项目申请评审书》;
3、申报材料使用WORD软件录入、A4纸打印的《申请评审书》一式8份及软盘1份。

五、项目评审收费标准
1、重点项目每项300元;
2、其他项目每项250元;

六、项目申报时间
1、请各申报老师在2月10日前将材料报送人文社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二00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注:如果打不开,是由于你使用了IE5.0以上的版本,请在IE浏览器上修改Internet选项,步骤为:查看-->Internet选项-->高级-->将始终以UTF-8发送 URL前的选中去掉即可。)


附件1: 司法部2003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课题指南目录

附件2: 申报评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