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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浙江省第四届(2002-2003年)教育科学优秀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4-04-27 浏览次数:6210

各有关学院:
接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组织评委会的通知,第四届(2002-2003年)教育科学优秀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已经开始。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成果内容。申报成果必须是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课题(省重点课题、教育部规划以上课题),必须以各级各类教育和各学科教学活动为研究对象,具有较强的原创性。
2.成果期限。申报的成果须在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即在此期间发表、出版、通过鉴定或获奖、办理结题手续的。
3、本次评奖设一等奖10项(奖金各4000元)、二等奖30项(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90项(奖金各800元)。
4.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课题研究成果报告》、《成果活页评审表》各一式五份(有关附件不作要求,可随报一式二份),填写《成果活页评审表》不能出现有关学校、个人等提示性信息,确定出现的一律改为“××”学校或“×××”,违反申报规定将取消参评资格。评奖工作结束后,所有申报材料概不退还。
5.集体成果的申报人数最多限5人,即,课题负责人1名,课题组成员4名。
6.凡申请评奖者须缴纳评审费(含计算机输入费)每项300元。
7.我校受理申报截止日期为2004年9月20日。联系电话:87952089


浙江大学人文社科部
200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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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浙江省第四届教育科学规划重大研究成果申报、评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