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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浙江大学2004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4-11-15 浏览次数:5941

各有关单位:
2004年“曙光”计划项目现在开始申报。根据《关于调整人文社科五项子计划的通知》(浙大发社科〔2004〕4号)的文件精神,“曙光”计划项目今后不再设重点项目,只设青年项目。现将有关申报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者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若具有博士学位或有出国一年以上经历者优先考虑。
2、与往年一样,青年项目不设指南,申请者可自由设计申报;单项资助经费为5000-8000元左右。
3、目前正承担“曙光”计划项目者不得申报。
4、青年项目申报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学位证书或出国证明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5、申报者请填写《浙江大学人文社科“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经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后,于11月30日前将申请书一式五份(A4纸打印)及相关证明材料一份由学院科研科上报校人文社科部。


联系人:蒋帆
联系电话:87952089

浙江大学人文社科部
200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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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浙大曙光项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