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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浙江省第五届(2004-2005)教育科学优秀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8-23 浏览次数:5462

各有关学院、老师:
为鼓励广大教育工作者、教育科研工作者积极开展教育科学研究,繁荣我省教育科学研究事业。由省教科规划办组织的浙江省第五届(2004—2005年)教育科学规划优秀研究成果奖的申报、评选工作日前开始。本次优秀成果的评选仍将采取限时、限额和盲评、专家组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对成果申报范围、资格等都作了具体要求。

一、申报人:本校教育工作者、教育科研人员或课题研究组等均可申报,申报人的研究成果应与其工作性质、内容相关。

二、申报的成果必须是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规划以上课题(包括全国教科规划办立项的教育部规划以上课题及其经省教科规划办备案的子课题)。申报研究成果期限为2002年(含)以后批准立项的各类研究课题,其成果必须在2004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即在此期间结题的课题研究成果。我校申报额为4项。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不予受理: ①科研成果为一本专著中的部分章节或一套同名多卷(册)、本著作中的部分卷(册)。②申报人不是成果的主要拥有者(以是否著名在前、是否课题负责人等方式认定)或成果归属有争议的。 ③未经省教科规划办备案的各类课题、子课题研究成果。 ④已获得国家教育部、省哲学社会科学、浙江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及教育厅基教成果奖的优秀成果。

四、其他
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课题研究结题报告》、《结题证书复印件》、《成果活页评审表》各一式六份(有关附件不作要求,可随报一式二份);填写《成果活页评审表》不能出现“××”学校或“×××”姓名,违反申报规定将取消参评资格;评奖工作结束后,所有申报材料概不退还。
2.集体成果的申报人最多限5人,即课题负责人1名,课题组成员4名。
3.每项参评成果需交评审费300元,由我处统一收款后汇至省教育科学规划办。
4.本次评奖设一等奖10项(奖金各4000元)、二等奖30项(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80项(奖金各800元)。

五、请各学院科研科于2006年9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评审费汇总后交我处,各申报材料及汇总表的电子文档请发送至chengli@zju.edu.cn

联系人: 程 丽
联系电话:87952089

附件:浙江省第五届教育科学优秀研究成果申报、评审书和活页评审表


人文社科处
2006年8月23日

附件1: 浙江省第五届教育科学优秀研究成果申报、评审书和活页评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