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06年度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老师:
为了加强2006年度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过程管理,督促课题负责人按时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市社科规划办决定将对2006年在研的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进行一次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为2006年度立项未结题的市社科规划课题:包括市社科规划课题重大招标课题、重大委托课题、常规性课题重点课题、常规性课题一般课题。
二、请各课题负责人认真检查上一阶段的课题实施情况,填写《中期检查表》,将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已取得的研究成果,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经费使用情况,延期原因以及下一阶段将实施的工作、预计完成时间等形成书面报告,附上前期成果复印件,一式3份。
三、已完成研究任务,近期(2006年底前)将办理结题手续的,可以不参加中期检查,但请事先说明。办理结题具体要求如下:
1、正式出版的专著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可免予鉴定,直接填写《杭州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科研成果报告表》2份,提交成果直接办理结题(成果是著作的,交著作11本;成果是论文的,交刊物1本复印件1份)。另交《成果简介》(成果中最有价值、最能引起学术界或领导关注的主要观点及其论证、社会评价,字数3000字左右)文本1份、软盘1张。
2、课题成果未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需填写《杭州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科研成果报告表》,经市社科规划办同意,重大课题和常规性重点课题由市社科规划办负责组织鉴定,其他课题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组织鉴定。鉴定小组为5名副高职称以上专家。鉴定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未通过鉴定的课题,允许课题组在半年内对成果进行修改。
3、市社科规划课题成果出版、发表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呈送时,应在封面左上角标明“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成果”字样。无此字样,市社科规划办公室不承认其为市社科规划课题研究成果。
请各项目承担者于12月7日前将中期检查材料交到我处。
联系人:程丽
联系电话:87952089
人文社科处
附件1: 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检查表
附件2: 杭州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科研成果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