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一般申报

关于做好2005年度“浙江文化研究工程”立项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11-29 浏览次数:4862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立项协议,2005年度立项的“浙江文化研究工程”课题应于2006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期限将至,请各项目负责人抓紧课题进度,按时上报结题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为保证成果质量,根据《浙江文化研究工程管理办法》,文化研究工程项目成果都要接受文化研究工程学术委员会专家的评审。请课题负责人向省社科发展规划办报送完整的研究成果4份、成果简介(成果主要的新观点、新贡献,4000字左右)2份以及经本单位科研部门认可盖章的《科研成果报告表》2份。省社科发展规划办根据成果鉴定结果,拨付余额经费和奖励。
 
  2.通过鉴定的成果,由省社科发展规划办根据文化研究工程出版要求,纳入相关系列丛书或独立出版。未鉴定、未通过鉴定或未得到省社科发展规划办同意的成果不得擅自出版,否则,按撤项处理,并予以通报批评。纳入系列丛书的成果,允许课题负责人自行联系出版社,但必须采用丛书统一封面、标志和开本,出版前,应将封面及相关付印材料送省社科发展规划办确定后,方能出版。出版所需统一标志,请向省社科发展规划办索取。 

  3.各项目负责人,请予12月30日前,将课题进展情况报告省社科发展规划办。文化研究工程项目原则上不延期。由于客观原因,未能按原定计划完成、需要延期的,只允许延期三个月。延期者应该报送延期申请报告。延期期限过后未完成项目的,予以网上通报批评。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年底前将结题材料和课题进展情况(包括延期申请报告)报送所在学院或我处,逾期请自行前往解决。

     联系人: 程丽
     电 话: 87952089
     E-mail:chengli@zju.edu.cn

人文社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