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5-15 浏览次数:5723
各有关单位、老师:
200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认真学习国家社科规划办《200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暂行)》,如实填写《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做好项目申报。
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200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范围是中国历史、世界历史、中国文学、外国文学、哲学和宗教学六个学科。
二、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资助少量学术译著、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等。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暂不资助。
三、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应是基本完成(8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中文书稿或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等。申报成果应不违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且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达到本学科领域先进水平。
四、申报成果须由三名正高职同行专家书面推荐。推荐者须承担信誉责任。
五、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经费资助强度与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大致相当。申请人根据此资助强度以及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的资助额度。
200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认真学习国家社科规划办《200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暂行)》,如实填写《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做好项目申报。
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200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范围是中国历史、世界历史、中国文学、外国文学、哲学和宗教学六个学科。
二、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资助少量学术译著、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等。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暂不资助。
三、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应是基本完成(8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中文书稿或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等。申报成果应不违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且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达到本学科领域先进水平。
四、申报成果须由三名正高职同行专家书面推荐。推荐者须承担信誉责任。
五、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经费资助强度与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大致相当。申请人根据此资助强度以及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的资助额度。
六、请有关学院科研科将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申请书一式八份、成果一式六份)于5月28日前报人文社科处。
联系人:方志伟
电话:88981068,13336079245
E-mail:zwfang@zju.edu.cn
浙江大学人文社科处
2007年5月14日
附件1: 国家社科规划办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
附件3: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