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研究项目2007年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6月22日截止)
发布时间:2007-05-22 浏览次数:5813
各有关单位,有关老师: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4)的有关规定,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07年中期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1、一般项目类:2005年立项的年度一般项目,包括规划项目、青年项目、专项研究任务项目。(见附件:200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立项项目清单)
2、2004年之前立项的一般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过中检或上次中检未通过,也必须参加本次中检。(见附件:2004年以前未结项清单)。
二、中期检查内容及审核要点
1、检查的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期检查主要内容为: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是否按计划开展研究,研究进度是否符合项目研究计划的要求;是否有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科研工作,开支是否合理等。
2、审核要点
(1)上述各类项目至少须有1篇项目责任人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或一部学术专著),并标明“教育部社科研究基金××项目”字样(如论文已交杂志社待发,需提供杂志社的用稿证明;如中期成果为研究咨询报告,需附应用单位采纳证明)。未提交中期成果者,中检不予通过。
(2)无故未按期参加中检、中检审核未通过及未经中检而提前结项者,不再拨付二期研究经费,申请结项并通过后只拨付三期经费。
3、一般项目应按照《项目申请书》批准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研究内容、研究计划与周期开展研究工作,如无充分理由不得更改;如确需更改,除填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以下简称《中检报告书》)外,还需填写《教育部社科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见附件:变更申请表),经学校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教育部审定。
4、项目批准后未开展任何研究工作的项目,按撤项处理。
三、中期申报手续及上交材料
1、下载《中检报告书》(见附件3),在浙江大学人文社科处网站上找到该项目进行中检,上传《中检报告书》到中检文档,并上交《中检报告书》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及电子版、中期成果2份(其中原件1份);如有重要事项变更,同时要上交《变更申请表》2份及电子版。
2、截止时间:2007年6月22日由学院上报人文社科处。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4)的有关规定,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07年中期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1、一般项目类:2005年立项的年度一般项目,包括规划项目、青年项目、专项研究任务项目。(见附件:200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立项项目清单)
2、2004年之前立项的一般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过中检或上次中检未通过,也必须参加本次中检。(见附件:2004年以前未结项清单)。
二、中期检查内容及审核要点
1、检查的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期检查主要内容为: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是否按计划开展研究,研究进度是否符合项目研究计划的要求;是否有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科研工作,开支是否合理等。
2、审核要点
(1)上述各类项目至少须有1篇项目责任人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或一部学术专著),并标明“教育部社科研究基金××项目”字样(如论文已交杂志社待发,需提供杂志社的用稿证明;如中期成果为研究咨询报告,需附应用单位采纳证明)。未提交中期成果者,中检不予通过。
(2)无故未按期参加中检、中检审核未通过及未经中检而提前结项者,不再拨付二期研究经费,申请结项并通过后只拨付三期经费。
3、一般项目应按照《项目申请书》批准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研究内容、研究计划与周期开展研究工作,如无充分理由不得更改;如确需更改,除填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以下简称《中检报告书》)外,还需填写《教育部社科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见附件:变更申请表),经学校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教育部审定。
4、项目批准后未开展任何研究工作的项目,按撤项处理。
三、中期申报手续及上交材料
1、下载《中检报告书》(见附件3),在浙江大学人文社科处网站上找到该项目进行中检,上传《中检报告书》到中检文档,并上交《中检报告书》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及电子版、中期成果2份(其中原件1份);如有重要事项变更,同时要上交《变更申请表》2份及电子版。
2、截止时间:2007年6月22日由学院上报人文社科处。
通过中检的项目,二期研究经费将于今年年底前下拨。
人文社科处
2007-5-21
附件1: 200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立项项目清单
附件2: 项目中检报告书
附件3: 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4: 2004年以前未结项清单
附件5: 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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