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7年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6-11 浏览次数:5754
各有关基地、学院、老师:
2007年度教育部人文科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研究项目即日起向全国高校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内容和要求招标重大项目的名称见附件一,具体研究内容和要求包含在招标文件中。
二、招标项目的资助额度
除定向西藏大学和新疆大学招标的两个项目外,其他每个重大项目的资助经费为20万元。
三、投标条件
凡普通高等学校在职教师,具有正高职称,能够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2006年修订),见附件三》的有关规定从事驻所研究者均可参加投标。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未完成历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者;
2.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一般项目、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尚未完成者;
3.正在承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的第一负责人在2007年8月5日前,未提出最终成果鉴定申请者。
四、投标时间安排与要求
2007年6月18日前,各学院和基地将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姓名和选题报人文社科处;
2007年6月28日前,人文社科处组织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座谈,明确项目申报负责人和选题;
2007年7月28日前,项目申报负责人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投标评审书》(即《投标书》,见附件二)电子版发到人文社科处初审;
2007年8月3日前,人文社科处将初审意见反馈给项目申报负责人;
2007年8月10日前,项目申报负责人将《投标书》一式六份和电子版交至人文社科处。
五、有关说明
为加强基地课题管理,提高立项质量,使基地申报的研究课题真正能够凝练重点研究基地发展方向,促进学科发展和研究水平的提高,教育部社科司将严格对基地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申报的基地项目评审不通过者,不再重新论证予以立项。
六、招标的其他相关文件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四)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五)
联系人:方志伟
电话:88981089,13336079245
人文社科处
二OO七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1: 招标项目的内容和名称
附件2: 投标书
附件3: 基地管理办法(2006年修订)
附件4: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5: 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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