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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浙江省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007年度省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7-03 浏览次数:6605

各有关基地、学院、老师:
  现将浙江省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007年度省社科规划课题申报、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年度基地社科规划课题申报、立项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足浙江当代发展和本基地的学科优势,按照“整合资源,规范学术,创新机制,生产精品,培育优势,建设队伍”的原则,紧紧扣住基地研究方向和基地建设规划,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要求,以现代化建设进程和当代学术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中心,着力于对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浙江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着力于对各类民生问题等省情的实证研究,着力于学术前沿问题的研究,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促进浙江优势学科发展服务。
  2.课题类别。基地2007年度省社科规划课题申报分两类:一是由基地研究人员承担的、本年度要求确认为省社科规划课题的课题;二是根据《浙江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实施办法》,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标,由基地以外研究人员承担的课题。两类课题都可根据研究需要设立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为重大课题的子课题)及一般课题。申报时,由基地(中心)负责人在申报表“基地负责人意见”一栏中做出选择,但一个基地(中心)只能申报一至两个重大课题。基地(中心)应围绕基地研究方向,形成以重大课题为核心的研究系列。
  3.基地向社会公开招标的课题设立招标选题(附件一)。招标选题按基地(中心)研究方向分别设立,共49项,是各基地(中心)学术委员会研究后报省社科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审批确定的。其中有些研究选题为具体的研究课题,申报者可按题申报;有些研究选题只规定了研究范围,申报者可以在规定范围内,自由设题申报。向社会公开招标的课题面向省内外教学科研单位的研究人员。
  4.与现实结合紧密的基地(中心)应高度注重对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要把打造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的咨询平台作为基地建设的重要目标。这些基地(中心)在申报课题时,要结合浙江发展实际,认真梳理与基地(中心)研究方向一致的重大现实问题,并以此为中心设计课题、组织系列研究。现实问题研究中的对策研究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时间从当年立项文件公布之日起。对策性研究项目不接受延期申请,到期未完成者,予以撤题。
  5.2007年度基地规划课题评审工作与2006年度基地(中心)立项规划课题完成情况检查结合在一起进行。检查和评审工作由省社科发展规划办邀请相关专家,对基地(中心)逐个进行,基地2006年度课题完成情况直接影响2007年度的课题立项和经费拨付。
  6.基地2007年度立项的社科规划课题经费由课题所属基地(中心)拨付。立项课题的后期管理,由省社科发展规划办与基地(中心)管理部门共同负责。
  7.基地2007年度省社科规划课题申报采用相关基地(中心)直接受理,汇总统一后再上报省社科发展规划办的办法。申报人(投标人)按要求填写《浙江省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规划课题申报表》(附件二),一式11份,于7月12日前报到相关基地(中心)。相关基地(中心)汇总申报材料,填写汇总表(附件三),提出初审意见,于7月20日前报省社科发展规划办,逾期不予受理。
  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本年度基地课题。
         
            联系人:方志伟
        电话:88981089,13336079245
        邮箱:zwfang@zju.edu.cn 


附件1: 2007年度浙江省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招标课题选题

附件2: 浙江省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规划课题申报表

附件3: 浙江省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