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2006年校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奖励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7-09 浏览次数:6801
各有关学院、老师:
2006年度校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奖励工作于4月中旬启动以来,经老师申报,学院核查,人文社科处汇总审核,拟产生奖励项目清单,现予上网,供相关人员核对。如有异议,请各学院科研科和相关老师于本月10日前向人文社科处反馈。另外,对此次奖励作如下补充说明:
1、本次奖励依据《浙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奖励办法》(浙大发社科[2003]11号)执行。
2、采纳成果以文件规定的有效证明为准。
3、各类奖励的奖金,由项目负责人或第一作者根据参加人的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如第一作者为在校学生,则由完成该成果的指导教师或通讯作者负责分配。
4、尚有三大论文(SSCI、A&HCI、ISSHP)作者不详,请抓紧认领。
联系人:程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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