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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部、宣传部、人文社科处关于选送中宣部、教育部2008年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学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1-07 浏览次数:6802


各有关学院:

      根据《中宣部 教育部关于组织2008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的通知》(教社政[2007]33号)精神和《关于组织2008年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的实施方案》的安排,中宣部、教育部下达给我校参加2008年共六期的研修班6个名额(研修分春、秋两季三批进行,每批两期)。现将我校选送学员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学院党政办公室抓紧组织落实。

  一、选送学员要求
    (一)学员年龄严格控制在55岁以下,必须具有正高职称。  
    (二)学员学习期间,不再承担原单位安排的教学科研、会议、出国访问、考察及其他工作任务。
    (三)选送学员应按时报到,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请假。

  二、研修班期次安排和学院名额分配
  第一、二期:2008年3月1日-3月29日,报到时间:2008年2月28日
     经济学院、管理学院各一名
  第三、四期:2008年4月1日-4月29日,报到时间:2008年3月31日
     人文学院、教育学院各一名
  第五、六期:2008年9月1日-9月29日,报到时间:2008年8月31日
     公共管理学院、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各一名
研修考察地点:中央党校,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中国延安干部学院。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
      请各学院党委按要求推选学员,学院党政办于1月11日前将学员填写的《2008年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学员登记表》(一式4份,空表附后,正反面打印)报人文社科处(联系人:程丽 ,电话:88981089 ,电子邮箱:
chengli@zju.edu.cn )。学员名单经组织部审核并报校领导确定后,上报教育部。
 
  四、其他说明
  (一)学员医疗费用就医时交纳现金,凭收据回学院报销。
  (二)学员学习期间,食宿费用由中央财政统一支付。所在学院承担生活补贴和往返交通费用。
 
 
                      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部
                      人文社科处
                                                         2008年1月4日


附件1: 2008年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学院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