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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理论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1-18 浏览次数:8337

 

各有关学院、老师:
  为全面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系统回顾总结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经研究决定,特设立一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应急课题。现将有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研究意义
  围绕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围绕干部群众学习贯彻过程中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总结改革开放伟大历史进程和宝贵经验,鼓励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开展深度理论研究,推动理论创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发挥“思想库”作用。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者必须是高校在编在岗教师,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正高级职称,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鼓励高校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专家、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高校实体化的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积极申报。
  三、课题类别与资助额度
  1、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理论研究课题指南(题目详见附件一),每类课题资助5-7万元。
  2、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理论研究课题指南(题目详见附件二),每项资助5万元。
  四、完成时间、成果形式和要求
  1、研究课题完成时间为1年之内,最终成果形式为系列论文。
  2、所有论文须在CSSCI来源期刊或国家级报刊上发表,发表时须标明作者所依托的学术单位和课题来源。
  3、研究课题须于2008年8月15日前提交2-3篇高水平研究论文,我司将择优组编《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理论研究专集》和《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理论研究专集》,论文入选者参加今年下半年教育部举办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暨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高层论坛”。
  五、课题管理
  除特殊要求外,课题管理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六、申报要求
  1、申请者须按照确定的题目进行申报,不得更改课题名称。   
  2、请于2008年1月26日前向人文社科处提交5份《项目申请书》(空白表见附件三),同时报送电子版。

  校人文社科处联系人:方志伟,电话:88981068,E-mail:zwfang@zju.edu.cn 
  教育部社科司联系人:段洪波,联系电话:010-66096625
  高校社会科学评价中心联系人:李建平,联系电话:010-58581195、13910069317; Email:jplee@263.net
                                                        

                                         人文社科处
                                        2008年1月18日


 



附件1: 附件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理论研究课题指南

附件2: 附件二: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理论研究课题指南

附件3: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应急)申请评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