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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浙江省社科规划各类课题结项手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3-07 浏览次数:7329


各学院科研科、各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省社科规划办的要求,现对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含文化研究工程课题、重大招标课题、常规性课题、委托课题、基地课题、长三角课题)的结题手续进行规范说明,请遵照执行。

  凡属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的结题均需填写以下材料:

  1、《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题审批书》(一式两份;A4纸型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或A3纸型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以公开出版的著作或发表的论文形式结项的课题,请填写《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表(专著、论文集类)》(一式两份),并上交著作11本或期刊(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3、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项的课题,请填写《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表(研究报告类)》(一式两份),并提供研究报告(重大招标课题提交8份,其他课题提交4份)。除重大招标课题、文化研究工程外,其他均由我处代为鉴定。

  4、填写《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报送验收清单》(一式两份)的“课题编号”、“课题名称”、“最终成果名称”、“负责人”、“所在单位”。

  以上材料均含学校留存的一份。

  注:以上课题均需先在浙江大学科研管理系统(人文社科版)(主页可登陆)上申请结题,并在“项目信息”的相应位置上传以上材料的电子文本后,方可携以上材料来我院签署意见,最后去省社科规划办理结题。


                                              社会科学研究院



附件1: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题审批书

附件2: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表(专著、论文集类)

附件3: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表(研究报告类)

附件4: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报送验收清单

附件5: ff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