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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8年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5-29 浏览次数:6422

 
各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学院、老师:
      2008年度教育部人文科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研究项目即日起向全国高校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信息见附件一,包括招标基地名称、招标课题名称、成果形式、学科和课题编号。
     二、招标项目的资助额度
  除定向西藏大学和新疆大学招标的两个项目外,其他每个重大项目的资助经费为10万元(学校配套10万元)。
     三、投标条件
     凡普通高等学校在职教师,具有正高职称,能够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2006年修订)》(见附件三)的有关规定从事驻所研究者均可参加投标。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尚未完成者;
  2、正在承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的第一负责人在2008年8月15日前,未提出最终成果鉴定申请者。
  四、投标时间安排与要求
  2008年6月10日前,各学院和基地将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姓名和选题报社会科学研究院;
  2008年6月20日前,社会科学研究院组织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座谈,明确项目申报负责人和选题;
  2008年8月15日前,项目申报负责人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投标评审书》(即《投标书》,见附件二)电子版发到社会科学研究院初审;
  2008年8月20日前,社会科学研究院将初审意见反馈给项目申报负责人;
  2008年8月25日前,项目申报负责人将《投标书》一式六份,《投标书》附件一式五份和《投标书》电子版交至社会科学研究院。
     五、有关说明
     为加强基地课题管理,提高立项质量,使基地申报的研究课题真正能够凝练重点研究基地发展方向,促进学科发展和研究水平的提高,教育部社科司将严格对基地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申报的基地项目评审不通过者,不再组织重新论证。
  六、招标的其他相关文件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四)
    
  
  联系人:方志伟
  电话:88981089,13336079245
  邮箱:zwfang@zju.edu.cn
 
 
                                                             社会科学研究院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1: 招标课题一览表

附件2: 投标书

附件3: 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2006年修订)

附件4: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