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浙江省(高校)教育科学规划2009年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老师:
浙江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重点研究课题和浙江省教育科学2009年度规划研究课题的立项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申报课题类别人省教科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和2009年度规划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两类。
二、申报课题条件
(一)省教科重点课题。原则上是已完成并结题,需深化研究的省教科规划课题。
(二)2009年度规划课题。各高校从事教育行政、教学、科研等工作者均可申报。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课题的申报人(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
3.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4.正在承担省教科重点课题或2007、2008年度规划课题而未结题的。
三、申报课题程序
(一)填写《课题申报、评审表》,并按规定制定详细研究方案,申报人在认真逐项填表后,由本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上单位公章。纸质材料通过学院报送,机关单位等可直接报送我院(紫金港校区东三128室,程丽,88981089),电子版发送至chengli@zju.edu.cn。
(二)需交纳课题评审费每项100元。
(三)申报课题截至2008年10月31日。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09年9月17日
附件1: 申报表
附件2: 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