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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09年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7-22 浏览次数:6199

各有关单位、有关老师: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09年中期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12007年立项的年度一般项目,包括规划项目、青年项目、专项任务项目。

22007年立项的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

  32007年之前立项的一般项目和基地重大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过中检或上次中检未通过、近期不能结项者,可以参加本次中检。如本次仍未按要求中检或中检不合格的,将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停拨后续经费直至撤项等处理。

  

    二、中期检查内容及审核要点

  1、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期检查主要内容为:项目是否按计划开展,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等。

  2、项目按计划开展,提交了项目中期研究成果者,可以通过中期检查。中期成果的具体要求如下:至少有项目责任人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所有成果均须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如论文已交杂志社待发或著作已交出版社待出,须提供杂志社或出版社的用稿证明。不符合上述要求者,中检不予通过。

  3、各类项目应按照《项目申请书》批准的项目责任人、项目研究内容、研究计划与周期开展研究工作,如无充分理由不得更改;确需更改者,除填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简称《中检报告书》)外,还需填写《教育部社科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简称《变更申请表》),经学校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教育部审定。

 

三、中期检查材料填报办法及其他注意事项

1、下载《中检报告书》、在浙江大学人文社科网站上找到该项目进行中检,上传《中检报告书》到中检文档,并提交下述材料:

  (1)《中检报告书》原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及电子版;

  (2)中期成果原件2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3)《变更申请表》原件2份(申请变更项目重要事项者报送)。

    2、受理中检材料截止日期:2009年9月20日。

  2、通过中检的项目,二期研究经费将于今年年底前下拨。

  3、无故不按期参加中检、中检审核未通过,以及未经中检而提前结项者,不再拨付二期经费;申请结项并通过结项审核后只拨付三期经费。

  

教育部基地重大项目联系人:程丽
        Tel88981068
        Email
chengli@zju.edu.cn
       
教育部一般项目联系人:鲁平
        Tel
88208799
        Email
luping@zju.edu.cn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09-7-22

 



附件1: 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附件2: 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附件3: 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2007年度一般项目一览表

附件4: 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007年度重大项目一览表

附件5: 未通过中检2006年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一览表

附件6: 未通过中检的2006年度一般项目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