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项目结题

关于清理省科技厅软科学课题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09-12-16 浏览次数:4718

 

各有关单位、老师:
     接省科技厅通知,为进一步加强省科技厅课题管理,督促项目承担者按计划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经研究决定对2007年12月31日之前到期未完成的省科技厅软科学课题进行清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次清理的项目范围是:计划完成时间为2007年12月31日之前(包括延期以后仍未完成)的省科技厅软科学课题。
     二、具体要求:
     1. 计划完成时间为2007年12月31日之前省科技厅课题,必须于2009月12月30日之前办理验收手续。
     2. 验收所需材料:
     ① 项目验收申请书三份(附件1);
     ②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③ 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和技术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④ 项目经费财务决算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⑤ 与项目成果有关的重要数据、技术资料、专著、论文和照片资料等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⑥ 涉及技术、经济指标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技术检测报告、用户报告等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通过省级科技成果鉴定(评审)的,应当同时提交浙江省科技成果鉴定(评审)证书。经省科学技术厅批复同意调整项目任务或指标的,应提供调整批复意见。
     三、项目到期无故不申请验收或经通知后仍不及时验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再行申报、承担省级软科学课题,也不推荐申报省级以上软科学课题。
     请各位相关老师在2009年12月30日之前把所需材料交至社科院东三128。

     联系人:肖军霞      陈婵
     电  话:88981068    88208799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09年12月16日



附件1: 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

附件2: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