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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十七届“董氏文史哲研究奖励基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1-22 浏览次数:5847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发挥“董氏基金”的作用,加强开放性,更大范围地推动我校的文史哲研究,凡属于文史哲学科内的研究课题、成果皆可申报,请按照以下要求和程序申报:
      1.奖励:
      凡2008年12月至2009年12月公开发表、出版的文史哲类专著和学术论文(教师限于国内权威刊物发表,学生限学位与研究生教育A类期刊发表),即可报奖,每人限报一项。
      申报时须提交《董氏基金成果奖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成果原件三份(论文可交一份原件、二份复印件)。
      2.出版资助:
      申请出版资助者必须已经完成全部书稿,其中45岁以下教师与学生的著作优先,每部著作资助额为8000—10000元人民币;获资助之著作正式出版时,须在封面、扉页或后记中写上“本书出版承蒙浙江大学董氏文史哲研究奖励基金资助”之类文字。
      申报时须提交《董氏文史哲研究奖励基金出版资助评审书》(见附件)(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书稿一部。获得资助的书稿,要求在一年内出版。
      3.课题资助:
      一般要求在2年内完成。课题主要资助45岁以下教师和学生,所占比例不少于70%,已承担本基金课题而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
      申报时须提交《董氏文史哲研究奖励基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一式三份及电子版。
  4.本校在职研究生一概以教师身份申报,外校在职研究生只参加优秀论著奖的申报。 
  5.欲详细了解董氏基金有关情况,请访问
董氏基金网页。  
    各申报老师请将相关材料于2010年3月10日前交至学院科研科,学院科研科于2010年3月12日前再将材料统一交董氏基金办公室(设在社会科学研究院)。
 
社会科学研究院联系人:鲁平
                   联系电话:88981089


附件1: 董氏文史哲研究奖励基金项目申请书

附件2: 董氏文史哲研究奖励基金出版资助

附件3: 董氏基金成果奖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