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项目结题

关于集中清理05、06年度省社科规划课题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0-03-16 浏览次数:4020

 各有关学院、老师:
        省社科规划办将对05-06年立项的社科规划项目进行集中清理,其中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类的课题请于3月31日前尽快办理结题手续,成果形式为论文与专著类的课题请于12月31日前结项。逾期不结将作撤题处理,撤题后三年内不得申报省课题以及国家课题。
        一、项目结题要求
    1、 成果形式为论文的,要求公开发表,否则不予结题。成果形式为著作的,要求公开出版,否则不予结题。因为著作出版有一个周期的问题,所以允许课题负责人拿完成的书稿加上出版社正式的出版合同申请结题,对这种情况,可以视为课题完成,但不发结题证书,也不拨付后续经费。著作正式出版后再办理正式的结题手续;
    2、 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必须达到以下三个要求之一,否则不予结题:(1)有省级领导的肯定性批示;(2)相关实际工作部门使用采纳;(3)送交相关部门领导批阅;
    3、 博士生课题如果在计划完成时间内,成果已出版发行,可以拿出版物来结题;如果没有出版,可以拿博士生毕业论文答辩前专家的评审意见来结题(指以博士生毕业论文申报课题的);
    4、 申报时最终成果形式选择为多项的,需同时达到相应成果形式的结题要求,否则不予结题。如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和论文的,论文要发表,并且研究报告要满足“结题要求”中第2条所规定的条件;
    5、 所有的省社科规划课题最终研究成果都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省规划课题成果”字样,否则也不能视为规划课题成果,也不能结题;
    6、 重大招标课题和文化研究工程课题按“结题程序”中的第1条办理;
    7、 后期资助项目凭出版社出版合同申请和办理经费折,待著作出版后办理结题,结题方法同常规性课题。
    二、项目结题程序:
    由课题负责人填写《规划课题鉴定结题审批书》(一式2份),连同相关材料(论文形式的,要求附上发表刊物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多篇论文发表的,择其主要的刊物递交原件,其他的可由科研管理部门对照原件,在复印件上审核盖章,递交复印件;著作要求送交11本书;研究报告要求一式3份,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原件)递交我院。
    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一套。

        联系人:喻嘉乐
        E-Mail:yujiale@zju.edu.cn
        联系电话:0571-88981068

 



附件1: 05、06年省规划课题未完成清单

附件2: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题审批书

附件3: 成果要报模版一

附件4: 成果要报模版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