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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二批“浙江省改革开放时期党史国史研究招标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3-16 浏览次数:3836

各有关学院、老师:
       中共浙江省委党史研究室为进一步动员和组织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党史国史的研究,从即日起开始第二批 “浙江省改革开放时期党史国史研究招标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第二批“浙江省改革开放时期党史国史研究招标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浙江实际,开拓创新,在科学的理论分析与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以史为鉴,为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切合实际的、可供操作的科学对策、建议和措施,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服务。
  二、实施计划。第二批“浙江省改革开放时期党史国史研究招标课题”规划在近二三年内完成,每项成果的最终形式为正式出版的专著。由省委党史研究室负责课题招标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课题学术委员会负责指导课题的设置、招标和结题的审定工作等。招标工作办公室具体处理日常事务。
  三、申报条件。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有主持课题研究的经验,并能作为课题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副研究员(或相当于副研究员)以上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研究能力),课题组成员一般具有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课题组成员对所申报的课题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相关的研究成果。申请书所填报的课题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必须为该课题的具体调研人和撰稿人。
  课题的设计要贯彻实证性、理论性、对策性三者的统一。要注重实证资料的收集和分析,注重对实践问题的理论提炼和内在规律探索。课题设计要充分反映本课题研究已有的前期成果(如已收集的数据,进行的调查研究,写出的部分初稿等),突出本课题研究的创新之处。
      四、经费管理。所需经费原则上每项课题最多资助课题工作经费3万元(出版和印刷经费另由招标单位统一支付)。
  为确保经费真正用于该项目研究工作,课题工作经费均统一拨到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的银行账户,由所在单位统一管理。课题工作经费不直接拨给课题组或某个人。课题工作经费根据签约、初审合格、完稿情况,分三期拨付。
  五、课题管理。中标课题组负责人接到招标单位的立项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浙江省改革开放时期党史国史研究招标课题项目协议书》,无特殊情况,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招标单位将全程跟踪课题组研究进展情况,及时沟通课题组与有关部门之间的联系,做好服务工作。研究成果通过验收后,由省委党史研究室统一组织出版和印刷。课题研究过程中所征集到的各种史料,在课题完成上报时,一并交省委党史研究室。
  著作署名均为“《×××》课题组著”,并在封面注明“中共浙江省委党史研究室浙江省改革开放时期党史国史研究课题”字样;未经招标单位同意,中标者不得先期对外公开发表,不得在该作品完成两年内许可第三方以与招标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否则,招标单位有权追回资助经费。
      六、申报截止时间:2010年5月15日。
      请各科研科于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浙江省改革开放时期党史国史研究招标课题申请书》(原稿1份及复印11份),同时提交电子版1套。
  联系人:喻嘉乐
      E-Mail:yujiale@moe.edu.cn
      联系电话:88981068
      地址:紫金港东3-128室
 
      省委党史研究室联系人:姜卫东、余昕
  联系电话:0571-87057519
  地址:杭州市省府路8号一号楼省委党史研究室三处(邮编310025)。


附件1: 浙江省改革开放时期党史国史研究招标课题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