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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文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3-22 浏览次数:4632

各有关学院、老师:
      《关于设立〈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文库〉的公告》已经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发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必须坚持正确导向,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前沿性,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意义重大;符合学术规范,学风严谨、文风朴实。
       二、申报成果可以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成果,也可以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范围以外的研究成果,但必须已经完成且尚未公开出版。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三、成果形式为中文学术专著、专题论文集或专题研究报告(教材、译著、论文、工具书、普及性读物、软件等其他成果形式暂不予受理),字数一般在20万—50万字,最多不超过80万字。
       四、申报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五、申报成果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或相关出版机构进行书面推荐,推荐者须承担信誉责任,推荐意见将作为成果入选后出版的附录材料。
       六、申报成果范围涉及23个学科,所有学科的申请书都要按照规划办公布的《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文库申报数据代码表》(2010)填写。跨学科的成果要按照“尽量靠近”的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
       七、申报人要按照《〈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文库〉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对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行贿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通报批评,申报人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如已入选,立即撤销资格,追回奖金、证书。
       八、申报人须提交如下材料:
       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文库〉申请书》,按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4纸打印一式3份,左侧装订;
       2.成果打印稿4套;
       3.成果概要8份,包括著作名称、目录、5000—10000字的成果内容介绍、主要参考文献,其中著作名称和目录须附英文版;
       4.材料电子版一套(各单位收齐后统一发yujiale@zju.edu.cn);申报材料一般不退回,请注意保留底稿。
       九、申报流程如下:
时间
工作内容
3月22日
发布申报通知
3月22日至5月18日
各单位组织动员申报,教师准备申报材料,各单位收取和审核申报材料
5月19日至5月21日
各单位向社科院报送申报材料: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文库》申请书、2成果打印稿、3成果概要、4电子版、5单位申报一览表 纸本一份及电子版
社科院审核整理,统一录入数据,报送申报材料。
               
       社科院联系人:喻嘉乐
       联系电话:0571-88981068
 
       规划办联系人:陈俊乾  杨庆存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5号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室(100806)
       电子邮箱:ghbcgc@sina.com
       联系电话:010-83083053


附件1: 成果概要

附件2: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文库申报数据代码表(2010)

附件3: 单位申报一览表

附件4: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文库》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