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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职务犯罪预防重点课题理论研究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08 浏览次数:3910


各有关单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办公室【2010】2号文件通知要求,由省预防办和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联合组织开展的职务犯罪预防重点课题理论研究活动已经启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届中纪委五中全会、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推动党委领导下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机制完善和落实《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职责为重点,立足我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基础理论和实务研究,发挥理论对实践的正确引导作用,进一步提高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我省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新形势的认识,着力研究解决当前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实践所面临的新问题,促进我省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健康开展,开创我省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新局面。
    二、课题申报
    1、课题由省预防办统一确定。参与申报的单位从省预防办提供的参考选题中挑选一个课题申报(具体题目可自行拟定);自选课题或要求承担两个以上课题的,须经省预防办核准。(重点课题选题附后)
    2、设立课题专项基金。每个课题设立经费2万元,由省预防办在预防工作专项经费中列支。课题经费根据课题进展情况,参照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重点课题管理办法,分期拨付给承担课题的课题组。
    3、为保证课题基金的有效运用,课题申报原则上以省预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贯彻《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市预防办为主,鼓励采用上下合作或寻求外部合作的方式申报;县(市、区)预防办要求独立承担课题的,须报省预防办审核批准。省预防办将根据全省课题申报情况,审核确定承担课题的具体单位。
    4、为充分调动社会资源,集思广益,推动课题研究取得高质量的成果。各市预防办可以结合本地的实际,动员和邀请有关预防主体单位、咨询委、高等院校或社科联等社会组织的专家、学者独立参与课题申报。预防主体单位、社会组织独立承担课题研究的,由所在地预防办报省预防办审核批准。
    5、为提高课题质量,促进理论研究成果的转化运用,省预防办将适时召开专题理论研讨会,邀请有关专家、学者与会对课题成果进行研讨和验收,有关研究成果将整理出版。
    三、所需材料
    申请者填写的《浙江省职务犯罪预防重点课题申报表》(见附件)一式2份,并电子稿,《申报表》要求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四、申报时间
    将所需材料请于2010年4月28日之前送到社科院东三128。

 联系人: 肖军霞
 电  话: 88981068
 邮  箱:
estixiao2009@gmail.com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0年4月8日



附件1: 重点课题参考选题

附件2: 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