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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三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15 浏览次数:3506

各有关学院、老师:
     2010年第三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评奖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等级和数额
     一等奖3项,每项奖金人民币5万元;二等奖15项,每项奖金人民币2万元;三等奖30项,每项奖金人民币5000元;提名奖20项,不设奖金。
     二、申报范围
    (一)申报者范围
     凡普通高校教师,法学研究机构研究人员,国家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及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法律工作者均可申报。每人限报1项。合作研究成果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二)申报成果范围
      1. 成果类型
    (1)学术专著(不包括教材、工具书、译著、普及读物、古籍整理作品、论文集和个人文集);
    (2)学术论文(不包括译文);
    (3)研究咨询报告。
      2. 时间范围
      1998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在国内外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学术专著或论文(以版权页为准),研究咨询报告不受此时间下限限制。
      3.申报成果的要求
    (1)多卷本学术专著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须整体申报。
    (2)丛书不能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专著单独申报。
    (3)以同一标题发表于同一刊物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单篇论文申报。
    (4)研究咨询报告,须提交实际应用部门(部级以上党政机关,含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采纳证明,或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批示复印件。
      4.下列成果不予受理:
    (1)著作权存在争议;
    (2)违反学术规范;
    (3)成果作者非第一署名人;
    (4)第一届、第二届评奖已经申报过的成果;
    (5)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委员会成员的成果。
      三、申报材料
      1.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2份及电子版(A4纸打印)、《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电子版。
      2. 专著4本(套),每册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3. 论文4份(其中1份原件),3份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全文、版权页)。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4. 研究咨询报告4份(套),同时报送采纳证明复印件。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5.  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不再退还。
      四、申报从2010年4月15日开始,2010年5月24日截止。

      联系人:喻嘉乐
      联系电话:88981068
      E-mail:yujiale@zju.edu,cn

 



附件1: 钱端升法学奖申请评审书

附件2: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

附件3: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