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2011年(高校)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9-13 浏览次数:7250
各有关学院、老师:
根据浙教科规办〔2010〕9号文件,今年将组织申报浙江省教科规划重点研究课题和浙江省教育科学2011年规划课题,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一)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二)规划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二、申报课题条件
(一)重点课题。原则上是已完成并结题,需深化研究的省教科规划课题。
(二)2011年度规划课题。从事教育行政、教学、科研等工作者均可申报。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课题的申报人(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
3.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4.正在承担省教科重点课题或2009、2010年度规划课题而未结题的。
三、申报课题程序
(一)申报人下载申报表。
(二)填写《课题申报、评审表》,并按规定制定详细研究方案,申报人在认真逐项填表后,由学院签署所在单位意见并盖上部门公章。
(三)社科院作为初审单位,在对《课题申报、评审表》及研究方案作初步评审或筛选,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按分配申报数量(我校限报重点课题5项,规划课题14项)将申报材料上报至省教科规划办。
(四)每人需缴纳课题评审费100元现金(含计算机录入费等)
(五)未按以上要求报送的《课题申报、评审表》均为无效,不参加评审。
四、申报材料
《课题申报表》和研究方案一式6份,电子版1份。
五、申报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2010年10月29日,逾期不再受理。
根据浙教科规办〔2010〕9号文件,今年将组织申报浙江省教科规划重点研究课题和浙江省教育科学2011年规划课题,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一)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二)规划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二、申报课题条件
(一)重点课题。原则上是已完成并结题,需深化研究的省教科规划课题。
(二)2011年度规划课题。从事教育行政、教学、科研等工作者均可申报。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课题的申报人(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
3.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4.正在承担省教科重点课题或2009、2010年度规划课题而未结题的。
三、申报课题程序
(一)申报人下载申报表。
(二)填写《课题申报、评审表》,并按规定制定详细研究方案,申报人在认真逐项填表后,由学院签署所在单位意见并盖上部门公章。
(三)社科院作为初审单位,在对《课题申报、评审表》及研究方案作初步评审或筛选,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按分配申报数量(我校限报重点课题5项,规划课题14项)将申报材料上报至省教科规划办。
(四)每人需缴纳课题评审费100元现金(含计算机录入费等)
(五)未按以上要求报送的《课题申报、评审表》均为无效,不参加评审。
四、申报材料
《课题申报表》和研究方案一式6份,电子版1份。
五、申报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2010年10月29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喻嘉乐
联系电话:88981068
邮箱:yujiale@zju.edu.cn
附件1: 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申报、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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