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最新通知

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高校社会科学研究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2-20 浏览次数:7491

各有关学院、研究所、各位老师:
 
  教育部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社科研究统计年报工作已经开始,社科统计工作是高校的一项重要任务,统计数据直接为国家制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的依据。为了准确将我校的科研活动及成果上报给教育部,提高数据质量,请各有关学院科研科认真负责落实和实施,组织老师填好各项表格,保证数据的准确,防止缺报、漏报、误报。所填内容将作为科研业绩计算的依据。
 
  1、请各位老师按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社会科学研究院主页,如密码遗忘,可联系所在学院科研科(如各文科学院有新增老师,请在网站首页的左侧及时注册登记)。进入“浙江大学科研管理系统(人文社科版)”系统后,请老师及时申报如下信息:
 
    (1)申报成果。任何出版的著作、发表的论文及研究报告均作为成果在网上申报,并请详细填写成果收录或采纳情况。其中,有电子出版物、被采纳或应用的研究报告及在港澳台刊物发表论文的还需由学院单独填写《浙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成果补充表》(见附件1)。注:发表在CSSCI来源期刊上的论文必须录入。查询期刊源/web_channel.asp?lid=27
 
    (2)更新人员信息。请及时更新人员信息,尤其是职称、学历和联系方式。
 
    (3)及时结题。点击“我的项目”,按“申报结题”,录入相关的结题信息并选择相应的项目成果(必须先录入成果才能选择)。基金类项目结题可参看主页上关于结题事项的说明(/web_channel.asp?lid=53);其他项目按以上操作,可自行结题。请项目承担者及时申报结题,项目结题后,根据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剩余经费将转为科研发展基金。
 
    (4)核对获奖。除浙江省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外,如2010年获奖成果有补充或遗漏,请填写《浙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成果获奖表》(见附件2)。注:非我校为第一获奖单位的奖项也需填写;由我校组织申报的奖项由我院统一录入。
 
  2、《人文、社会科学学术交流情况表》(见附件3)由学院科研科填写。
 
  3、《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补充表)》(见附件4)由各学院下属研究所填写。其中培养研究生指本研究所在读研究生,不含研究生班培养人数。
 
  所有统计表格填写完毕均由各学院科研科上报社科院,表格上报截至2011年1月5日。
 
 
  联系人: 余杨伟  联系电话:88981089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0年12月20日



附件1: 成果补充表

附件2: 成果获奖表

附件3: 研究所补充表

附件4: 学术交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