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21 浏览次数:4744
各有关学院、老师:
接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通知,申报“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的个人或团队,需要提供纸质版本的资质证明,具体如下:
个人:
1、个人资质证明材料目录页(请注上申报者姓名)。
2、一级学术期刊上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复印件1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有关论文复印件2篇(复印封面、目录、正文,若有3篇一级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则可以只交一级期刊的论文复印件3篇)。
3、1项省部级以上(含)课题的立项证明材料(可以是立项通知书、结项证书等)。
4、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副教授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
5、1972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身份证复印件。
团队:
每个成员均需提供个人资质证明。(所有成员材料装订在一起)
截止时间2011年4月25日(含)。以上材料请用A4纸双面复印,按顺序装订,直接交社科院。
联系人:喻嘉乐
联系电话:88981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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