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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文社科类校级研究中心重新登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26 浏览次数:5325


各有关学院、研究中心:

  根据《浙江大学人文社科类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和完善人文社科类研究中心的管理,推陈出新,同时保持研究中心的活力,学校决定对部分人文社科类研究中心进行重新登记。具体安排如下:

  一、登记范围

  本次需重新登记的研究中心为2009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除省部级重点研究基地以外的所有人文社科类研究中心。需重新登记的研究中心名单见附件一。

  二、登记内容

  本次登记的研究中心内容包括中心骨干成员、中心成立近三年(从2008年起计,如不满三年则从成立之日起计)以中心名义开展学术活动、发表研究成果和获得研究项目的情况,除填写《浙江大学人文社科类研究中心登记表》外,还需附上相关材料。表格见附件二(纸质登记表A4纸单面打印一式两份,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zhuly@zju.edu.cn ,相关佐证材料一份)。

  依据登记内容,学校将按照《浙江大学人文社科类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部分研究中心予以撤销。

三、时间安排

  2011年5月5日前,各研究中心将材料交至中心挂靠的单位;

  2011年5月9日前,各挂靠单位签署意见后,将材料交至社科院;

  2011年5月底前,实地走访部分研究中心;

  2011年6月中旬前,文科发展领导小组讨论,公布重新登记结果。

 

  联系人:程 丽、朱莲英(材料受理)
  电  话:88208796
      地 点:紫金港校区西三B楼207A室(西二东面)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1年4月26日



附件1: 需重新登记的研究中心一览表

附件2: 浙江大学人文社科类研究中心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