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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7-04 浏览次数:9044

 
各有关学院、老师:
  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重大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规定,为做好2009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以下简称“重大攻关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重大攻关项目中期检查范围
  本次中期检查的范围是2009年批准立项的重大攻关项目。
  二、 中期检查的基本要求  
  1.按照《重大攻关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中期检查以《投标评审书》和《研究计划合同书》为依据。主要内容是:
  (1)检查首席专家及课题组成员是否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项目研究计划的要求;
  (2)检查是否有阶段性研究成果,以及相关研究成果发表出版时,是否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资助”字样;
  (3)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科研工作,开支是否合理等。
  2.中检将作为重大攻关项目后期研究和后续拨款的主要依据。中检不合格或问题较为严重者,将视情形做出暂停后续拨款或撤销立项等处理。
  3.无故不参加中期检查者,视为终止立项协议,将撤销立项并追回所拨经费。
  三、报送检查材料的要求
  1.请项目首席专家下载《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以下简称《中检报告书》)的word表格,填写《中检报告书》;
  2.请各首席专家将填写好的《中检报告书》一式6份(含原件1份),相关阶段性成果材料、电子文本1份,于2011年8月19日前报送至社会科学研究院(需经财务处盖章)。
 
  四、中期检查的时间、地点和程序
  1. 时间:2011年9月16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地点:北京 永兴花园酒店,海淀区阜成路101号,详见《会议地点示意图》(附件)。
  2.首席专家以多媒体演示(PPT)的方式汇报项目研究计划的执行情况。主要内容应包括课题研究方法及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的内容及学术价值;成果转化应用情况及社会影响和效益等。首席专家汇报结束后课题组成员可以补充发言(20分钟)。
  3.中检专家提问,首席专家和课题组主要成员进行答辩,与会人员进行研讨(20分钟)。
  4.课题组离会,中检专家进行充分评议和投票,形成具体鉴定结论,填写中期检查意见书。
  五、注意事项
  1.每个项目单位最多3人参加中检会,包括首席专家、课题组主要成员等相关人员。自带汇报的相关材料及U盘。
  2.中检会期间,项目单位或项目单位依托学校成员不得在会议地点住宿;不得与中检专家私下接触;不得宴请评委或赠送礼品。如经查实有上述情况发生,将对相关中检专家、首席专家和依托学校进行通报批评。
  3.参加会议的首席专家及随行人员食宿等请自行安排。
 
附件一:2009年度攻关项目中期检查会议分组及时间安排
附件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社科院联系人:郑杰欣,陈婵
联系电话:0571-88208799,13429186713,18668002822
地址:紫金港校区西三B楼207B室
 
社会科学研究院
二0一一年七月四日


附件1: 附件一:2009年度攻关项目中期检查会议分组及时间安排

附件2: 附件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