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含文化部项目)2011年度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老师:
根据文化部科技司有关通知以及浙江省文化厅《关于开展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2011年度检查的通知》(浙文产[2011]34号)通知要求,省文化厅决定即日起开展我省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含文化部项目)2011年度课题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认真总结研究进展情况,按要求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年度检查表》,包括如实填写经费使用情况并作好下年度经费预算(同时需到计财处核实盖章)。确有重要事项变更的,如因故无法按期完成需延期的须同时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重要事项审批表》。检查表一式2份,于10月24日前交我院。
2. 如已完成研究工作,准备办理结题的项目,可不参加本次检查,但须于12月20日前提交所有结题材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一式2份、项目成果简介一式4份、阶段性成果复印件一式2份、待鉴定的最终成果一式7套)。
3. 所有文本均需递交电子材料,可直接发至chengli@zju.edu.cn
对在研项目的年度检查和对完成项目的鉴定结项工作都是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规划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所在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予高度重视并严格按要求完成,确保项目按时优质完成。请相关单位督促项目负责人做好本次年度检查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前将有关材料统一交我院。
联系人:程 丽
电 话:88208796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1年9月28日
附件1: 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年度检查表
附件2: 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附件3: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
附件4: 年度检查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