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年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31 浏览次数:5962
各有关单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即日起对我校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检查。
一、检查范围
2010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大转重点项目、重点项目除外)。(附件一)
二、检查内容
1.检查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对于没有开展研究或进展缓慢的,了解原因并督促项目负责人制订整改措施。
2.检查项目研究成果质量,包括项目已取得的研究成果的数量和质量、已开展的调研及相关工作、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和建议等;阶段性成果出版、发表、获奖及社会反响情况。对于特别优秀的阶段性成果,写出1000字左右的介绍材料专门报送我院。
3.检查经费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执行经费预算、是否围绕研究工作使用经费、是否有超额或重复提取管理费、是否超范围超标准开支项目经费以及结项项目经费决算是否附有开支明细等。
4.检查项目重要事项变更情况,重点检查审查变更事由是否属实合理,对无正当理由的申请不予同意;对进展明显缓慢又无阶段性成果的应用研究项目和久拖不结的基础研究项目,以及有两次以上延期记录的延期申请,一般不予同意。
三、检查方式
1. 根据要求,项目负责人请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一式三份(附件二),有重要事项变更的项目请填写《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一式三份(附件三)
2. 同时,将在11月中下旬举行项目进展报告会,并邀请相关专家进行点评。
请各学院将《年度检查表》、《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进行汇总,并填写《变更登记表》(附件四),于11月9日前一并报送我院(含电子版)。
联系人:朱莲英 程 丽
电 话:88208796
2011年10月31日
社会科学研究院
附件1: 年度检查清单
附件2: 年度检查表
附件3: 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附件4: 重要事项变更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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