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度浙江省文物保护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25 浏览次数:4697
各有关单位、老师:
为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对我省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根据《浙江省文物保护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政府和国家文物局国家文化遗产保护科技区域创新联盟共建协议书》,省文物局决定面向全省文物、博物馆单位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2012年度“浙江省文物保护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范围:浙江省文物保护科技项目以我省文物保护科技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为研究内容,涉及考古调查和发掘、可移动文物保护、不可移动文物保护、陈列展览等领域的科技基础研究、共性和关健性技术研发,并以体现多学科交叉和技术集成、具有较好应用前景的科技研究为主。重点研究方向包括:多种科技手段并用的考古调查与发掘研究(含考古发掘过程全方位信息采集记录),古代纺织品的提取、加固、保护和复原技术,潮湿环境土遗址保护技术,大遗址环境与文物本体监测技术,文物保护传统工艺科学化研究,博物馆陈展环境控制技术,饱水木质文物脱水定型综合研究,文物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健康测评技术,文物保护材料评价研究和新材料开发,水下考古与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支撑技术,瓷器起源研究与窑址保护系统工程,纸质文物保护保存技术,文化遗产保护系统装备研发,文物保护学科研究。
2.工作程序:各申报单位填写《浙江省文物保护科技项目申请书》,经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浙江省文物局;浙江省文物局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入选项目;浙江省文物局与省财政厅联合审定入选项目的经费补助额度,并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浙江省文物保护科技项目立项合同书》。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此项条件者,须有两名同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书面推荐。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时间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实施的需要,打破单位、行业界限进行优化组合,择优聘用项目组成员。
请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做好省文物保护科技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申报材料请于2012年5月7日前报社科院。
文物局联系人:金萍
联系电话:0571-8882575513858050321
社科院联系人:喻嘉乐
联系电话:88981068
附件1: 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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