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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省’2012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11 浏览次数:2727

各有关学院、老师:
  为进一步推动社科普及工作的深入开展,省委宣传部和省社科联决定2012年继续举办浙江省社会科学普及周(简称“社科普及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关于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三贴近”原则,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普及活动,大力倡导和弘扬以“务实、守信、崇学、向善”为内涵的当代浙江人共同价值观,不断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二、主题、名称与时间
   主题:笃行核心价值  共建精神家园
   名称:浙江省’2012社会科学普及周
   时间:2012年10月—11月
   三、活动要求
    1、围绕主题,突出特色。各主办、承办单位要紧紧围绕本届社科普及周活动主题,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切实抓好各项活动的落实,在全省形成三级联动、规模浩大的活动态势,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宣传普及,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共同的价值追求。要结合当地文化特色,精心策划活动项目,创新活动内容、形式,提升活动质量、品位,不断增强社科普及周的吸引力和实效性;要重点组织社科专家深入农村基层和街道社区,推动社科知识为广大人民群众所理解、所掌握、所运用。
    2、整合资源,搭建平台。要充分开发和利用社会资源,积极整合当地科普资源,扶持一批有特色、经常性的社科普及活动项目和载体。各地要把建设社科普及基地作为本届社科普及周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谋划、合理布局,加快推进社科普及基地创建工作,形成群众性的社科普及网络体系。
    3、媒体联动,营造氛围。各主办、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活动的宣传报道,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作,为社科普及周活动营造浓厚氛围。各级主要新闻单位要主动配合,加大对社科普及周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做好社科普及周系列活动的跟踪报道,不断扩大社科普及周的社会效应和影响力。
    4、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本届社科普及周活动结束以后,各活动组织单位要认真做好总结,将活动开展情况(附照片)形成书面材料,于11月25日前报省组委会。省组委会将根据本届社科普及周的组织活动以及全年社科普及工作开展情况,综合评选本年度社科普及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四、注意事项:1)围绕本届社科普及周活动主题认真研究,抓紧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2)各单位可视自身实际,申报参与多个活动项目,一项活动填报一份申报表格;3)请申报单位或个人如实填写申报表(见附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社科院联系人;4)截止时间:9月15日。
      联系人:鲁平
      联系电话:88981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