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二十届“董氏文史哲研究奖励基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老师:
为进一步加强“董氏基金”的开放性,扩大其影响力,更好地推动我校文史哲研究的发展。董氏基金办公室自2013年起对“董氏基金”的资助类别、形式及资助力度进行了相应的调整。现开始启动第二十届“董氏文史哲研究奖励基金”的申报。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要求
1.出版资助:
申请出版资助者必须已经完成全部书稿,其中45周岁以下教师与学生的著作优先,每部著作资助额为1-2万元人民币;获资助之著作正式出版时,须在封面、扉页或后记中写上“本书出版承蒙浙江大学董氏文史哲研究奖励基金资助”之类文字。
申报时须提交《董氏文史哲研究奖励基金出版资助评审书》(见附件)(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书稿一部。获得资助的书稿,要求在一年内出版。
2.成果奖励:
凡2011年12月至2012年12月公开发表、出版的文史哲类专著和学术论文(教师限于国内权威刊物发表,学生限学位与研究生教育A类期刊发表),即可报奖,每人限报一项。
申报时须提交《董氏基金成果奖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成果原件三份(论文可交一份原件、二份复印件)。
3.学术交流活动:
资助浙江大学从事文史哲研究领域青年学者的各类学术交流活动,形式包括:读书报告会、学术沙龙、学术讲座、座谈会等。
学术交流活动常年接受申报。由青年老师向清源学社秘书处递交申请书,报董氏基金办公室,由董氏基金办公室审查后交由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后方可对其进行资助。
二、其他要求
1.博士后均以教师身份申报;
2.本校在职研究生一概以教师身份申报,外校在职研究生只参加优秀论著奖的申报。
各申报老师请将相关材料交至学院科研科,学院科研科于2013年3月4日前将材料汇总后交董氏基金办公室(设在社会科学研究院)。
董氏基金办公室联系人:
姓名:郑杰欣
联系电话:88208799
清源学社秘书处联系人:
姓名:鲁平
联系电话:88981089
浙江大学董氏文史哲研究奖励基金办公室
201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