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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二十届“董氏文史哲研究奖励基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1-09 浏览次数:3571

 

各有关单位、老师:

为进一步加强“董氏基金”的开放性,扩大其影响力,更好地推动我校文史哲研究的发展。董氏基金办公室自2013年起对“董氏基金”的资助类别、形式及资助力度进行了相应的调整。现开始启动第二十届“董氏文史哲研究奖励基金”的申报。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要求

1.出版资助:

申请出版资助者必须已经完成全部书稿,其中45周岁以下教师与学生的著作优先,每部著作资助额为1-2万元人民币;获资助之著作正式出版时,须在封面、扉页或后记中写上“本书出版承蒙浙江大学董氏文史哲研究奖励基金资助”之类文字。

申报时须提交《董氏文史哲研究奖励基金出版资助评审书》(见附件)(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书稿一部。获得资助的书稿,要求在一年内出版。

2.成果奖励:

201112月至201212公开发表、出版的文史哲类专著学术论文(教师限于国内权威刊物发表,学生限学位与研究生教育A类期刊发表),即可报奖,每人限报一项。

申报时须提交《董氏基金成果奖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成果原件三份(论文可交一份原件、二份复印件)。

3.学术交流活动:

资助浙江大学从事文史哲研究领域青年学者的各类学术交流活动,形式包括:读书报告会、学术沙龙、学术讲座、座谈会等。

学术交流活动常年接受申报。由青年老师向清源学社秘书处递交申请书,报董氏基金办公室,由董氏基金办公室审查后交由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后方可对其进行资助。

二、其他要求

1.博士后均以教师身份申报;

2.本校在职研究生一概以教师身份申报,外校在职研究生只参加优秀论著奖的申报。

各申报老师请将相关材料交至学院科研科,学院科研科于201334日前将材料汇总后交董氏基金办公室(设在社会科学研究院)。

 

董氏基金办公室联系人:

姓名:郑杰欣

联系电话:88208799

邮箱:zhengjx@zju.edu.cn

 

清源学社秘书处联系人:

姓名:鲁平

联系电话:88981089

邮箱:luping@zju.edu.cn

浙江大学董氏文史哲研究奖励基金办公室

201319

      

 

       附件1:《“董氏文史哲研究奖励基金”出版资助评审书》

       附件2:《“董氏文史哲研究奖励基金”优秀成果奖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