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老师:
教育部社科司拟于2013年5月进行本年度第一次成果鉴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鉴定申请
提交材料:
1.项目《终结报告书》一式7份(含原件1份)及电子版;
2.项目最终成果打印稿7套(40万字左右),阶段性成果7套(含原件1套,未出版的报送打印稿);
3.项目《投标评审书》、《计划合同书》一式7份(材料原件存于社科院,请到我院复印);
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成果情况统计表》电子版。
二、成果鉴定内容和鉴定等级
1.鉴定内容
(1)项目研究任务的完成情况;
(2)研究成果内容及研究方法是否有创新性及其表现;
(3)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预期的)应用价值或社会影响;
(4)研究成果是否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5)经费使用情况和效益等。
2.鉴定等级
鉴定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级别。
优秀:出色地完成了项目研究任务;研究成果有重大创新,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或产生重大的社会影响。专家鉴定组4/5定性评价为“优秀”,且平均分在90分以上。
合格:较好地完成了项目研究任务;研究成果有明显创新,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或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专家鉴定组4/5定性评价在“合格”以上,且平均分在65分以上。
不合格:没有完成项目研究任务;研究成果缺乏创新性,学术价值、应用价值较低或社会影响不明显。专家鉴定组2/5定性评价为“不合格”,或平均分在65分一下,具备两者之一者,被鉴定成果均视为“不合格”。
三、其他事项
请各位老师于2013年5月6日前将本次鉴定材料报送至社科院,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hengjx@zju.edu.cn,谢谢!
联系人:郑杰欣、陈婵
电 话:88208799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3年4月17日
附件1:终结报告书
附件2:成果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