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一般申报

关于开展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17 浏览次数:3216

各有关学院、老师:

教育部社科司拟于20135月进行本年度第一次成果鉴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鉴定申请

提交材料:

1.项目《终结报告书》一式7份(含原件1份)及电子版;

2.项目最终成果打印稿7套(40万字左右),阶段性成果7套(含原件1套,未出版的报送打印稿);

3.项目《投标评审书》、《计划合同书》一式7份(材料原件存于社科院,请到我院复印);

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成果情况统计表》电子版。

二、成果鉴定内容和鉴定等级

1.鉴定内容

1)项目研究任务的完成情况;

2)研究成果内容及研究方法是否有创新性及其表现;

3)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预期的)应用价值或社会影响;

4)研究成果是否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5)经费使用情况和效益等。

2.鉴定等级

鉴定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级别。

优秀:出色地完成了项目研究任务;研究成果有重大创新,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或产生重大的社会影响。专家鉴定组4/5定性评价为“优秀”,且平均分在90分以上。

合格:较好地完成了项目研究任务;研究成果有明显创新,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或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专家鉴定组4/5定性评价在“合格”以上,且平均分在65分以上。

不合格:没有完成项目研究任务;研究成果缺乏创新性,学术价值、应用价值较低或社会影响不明显。专家鉴定组2/5定性评价为“不合格”,或平均分在65分一下,具备两者之一者,被鉴定成果均视为“不合格”。

三、其他事项

请各位老师于201356日前将本次鉴定材料报送至社科院,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hengjx@zju.edu.cn,谢谢!


联系人:郑杰欣、陈婵

电  话:88208799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3417


附件1:终结报告书

附件2:成果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