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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艺术科学专家库专家补充更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14 浏览次数:3388

 

各有关院系:

为推进全国艺术科学规划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全国艺术科学专家库,确保艺术科研项目的政治质量和学术质量,文化部文化科技司暨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即日起开展全国艺术科学专家库专家补充、更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单位范围

(一)教育部直属高校及省属重点高校、专业艺术类高校;

(二)国家及省级艺术研究机构(含学术力量雄厚的国家级艺术、文博单位等);

(三)具有民族、宗教、地域特色艺术研究专长的研究机构及高校。

二、推荐专家条件

(一)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与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具备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二)研究专长属于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所含艺术基础理论研究,戏剧(含曲艺、木偶、皮影、杂技、魔术)研究,电影、广播电视及新媒体艺术研究,音乐研究,舞蹈研究,美术研究,设计艺术研究等门类范围;注意推荐新兴、交叉、综合性研究领域及相关学科的专家,如文化政策法规、文化产业、文化市场、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文化艺术科技、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领域,以及与这些领域相关的学科,如哲学、经济学、法学、人类学、社会学、民族学、民俗学、宗教学、心理学、文物考古学、建筑学等;同时注意兼顾艺术学各具体研究方向,如服装艺术、建筑艺术、环境艺术、公共艺术、视觉艺术、动漫、数字媒体艺术、互联网文化等;

(三)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学术造诣深,从事实际研究工作,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前沿和动态,公开出版或发表过理论研究成果,在相关艺术研究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五)学风优良、信誉好、作风正、责任感强,热心国家文化建设与艺术科研事业;

(六)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可以是退休专家),中青年专家比例不少于30%

为保证专家信息动态更新,2011年度已推荐专家如在本次报送范围,也需要重新填写登记表并报送。

三、报送要求

请有关院系根据“推荐专家条件”要求,组织本单位正高级教师按照附件《专家信息登记表》的格式填写个人信息,并于527日前将纸质材料送至紫金港西三B-207A室,《专家信息登记表》电子版打包发送至xiaojunxia@zju.edu.cn

 

联系人:肖军霞

  话:88208796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3514

专家信息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