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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3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7-05 浏览次数:4581

 

各有关学院、老师:

      2013年省社科规划“马克思主义研究工程”专项、基础理论研究、后期资助,经专家评审,省社科联党组审批,我校下列课题为本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

 

基础理论研究课题

课题编号

课题名称

负责人

所在单位

成果形式

课题
等级

13NDJC009Z

基于二三产业协同集聚的产业升级机制与实现路径研究

陈国亮

公管学院

系列论文

重点

13NDJC014Z

浙江省残疾人群众体育资源配置的有效性研究

董晓虹

体艺部

论文

重点

13NDJC021Z

慕雅德与晚清中国(1867-1910)

丁光

外语学院

专著

重点

13NDJC024Z

清诗续考

朱则杰

传媒学院

专著

重点

13NDJC034YB

基于冲突管理的邻避设施规划管理体制建构研究

郑卫

建工学院

论文

一般

13NDJC065YB

基于虚实融合环境的适应性学习研究

张剑平

教育学院

专著

一般

13NDJC075YB

趋近和抑制气质类型儿童耐挫力的评估

何洁

心理系

论文

一般

13NDJC091YB

政治关联对中国民营企业发展的影响研究

于蔚

经济学院

专著、论文

一般

13NDJC127YB

体育非盈利组织的结构及社会价值体系研究——以浙江省为例

潘雯雯

体艺部

研究报告、论文

一般

13NDJC130YB

社会科学数据引用行为与评价机制研究

丁楠

图书馆

系列论文

一般

13NDJC137YB

俄罗斯当代乡土小说研究

陈新宇

外语学院

专著

一般

13NDJC138YB

库切小说叙事艺术研究

庄华萍

国际教育学院

系列论文

一般

13NDJC163YB

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浙江省乡村聚落形态的评价指标研究

浦欣成

建工学院

专著、论文

一般

13NDJC168YB

基于社交媒体的公共议题传播研究

丁方舟

传媒学院

系列论文

一般

13NDJC169YB

华夏传播理论研究:新视野、新思维、新路径

邵培仁

传媒学院

专著、论文

一般

13NDJC173YB

纯粹意识及其神经现象学研究

李恒威

人文学院

系列论文

一般


后期资助

课题编号

课题名称

负责人

所在单位

13HQZZ014

拜物教批判理论与整体马克思

刘召峰

思政部

13HQZZ020

二语隐喻理解研究

徐知媛

外语学院

13HQZZ031

健康公平与浙江医疗保障改革

刘晓婷

公管学院

13HQZZ036

清代浙江集部著述总目

徐永明

人文学院


   请各课题负责人和所在学院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最终成果要求。

      成果形式为论文的,最终成果必须有2篇以上论文公开发表,其中重点课题至少有一篇发表在一级刊物上(刊物级别分类参照浙江大学学术期刊名录、含《浙江社会科学》、《浙江学刊》)。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申报人须递交研究报告和成果要报(一式6份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本)。

      后期资助课题的负责人必须在2013年12月底之前修改完成书稿,并将书稿的电子版发至省规划办信箱。规划办将统一标识、版式,交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

   2、资助经费及拨款方式。

      2013年度省社科规划课题资助额度:重点课题每项资助3.5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1.5万元;后期资助课题资助出版经费4万元。

      省社科规划经费资助的课题拨款采取一次核定,分期拨款的方式,第一期拨付总经费的60%,其余40%的经费,待课题结题时,视研究成果的质量和完成时间拨付。后期资助经费一次性拨付。

   3、课题管理。

      省社科规划课题执行过程中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如有课题名称、成果形式改变,研究内容重大调整,变更负责人或管理单位,延长完成时间和其他重要事项变更的,须由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管理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规划办审批,变更审批表请从省社科网下载。如有课题负责人自愿放弃承担课题研究,由承担单位管理部门统一报规划办。课题完成后,请及时与承担单位管理部门联系,办理结题手续,结题时请仔细阅读立项协议书和省社科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内容。

   4、成果转化。

      在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或向有关部门报送时,须标注“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成果”字样。

      课题负责人下载《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协议书》,认真阅读后填写相关内容。特别注意:(1)立项协议书用A4纸双面打印;(2)课题负责人需手写签名,不能打印;(3)自筹经费课题在“资助经费”栏填写“自筹”。课题负责人将填好的协议书一式3份于9月10日前报送社科院。协议书内容如与申报表中的相关内容有出入,则以协议书和本通知为准。

   

社科院联系人:周石

联系电话:88981068

Email:zhoushi@zju.edu.cn


省规划办联系人:叶德清、徐丹彤

联系电话:87053195、87050492

Email:zjssklghb@vip.163.com

 

附件1 规划课题立项协议书

附件2 后期资助立项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