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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
2013年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8-22 浏览次数:4846

各有关学院、老师: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3年中期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1、2011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及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含部省共建基地项目)。
  

      2、2010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和基地重大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2年中期检查或中期检查未通过、近期不能结项者,可以参加本次中期检查。
  

      上述各类项目应按照《项目申请书》批准的项目责任人、项目研究内容、研究计划与周期开展研究工作,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有充分理由需要更改者,在填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简称《中检报告书》)的同时,须网上在线填报并导出打印《变更申请表》,经学校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社科司审定。
  

二、中期检查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期检查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中期检查材料填报办法
  

      1、本次中检工作,由各学院、单位按本通知要求布置中检、汇总审核中检材料并统一报送社科院。
  

      2、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2013年8月26日开通“中后期管理系统”(http://www.sinoss.net),请项目责任人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中检报告书》,然后登陆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信息及重大事项变更信息(需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项目填报)。

   4、报送材料应包括:
  

(1)《中检报告书》一式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一式2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3)在线导出打印并签字的《变更申请表》一式2份(申请变更项目重要事项者报送,变更申请表需单独装订)。
  

  5、在线受理中检材料截止日期:2013年9月17日。请在此日期前完成在线填写和打印。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日期:2013年9月27日

 四、其他有关要求
  

       请各学院精心组织,按《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进行严格初审,并以中期检查为契机切实推进项目研究工作顺利开展。


  1、2011年立项的项目,因故不能参加中期检查的,在线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期检查。本次中期检查审核未通过的,暂停拨付二期经费;但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期检查,如仍未通过中期检查,二期经费将不再拨付。无故不按期参加中期检查,视同自动终止研究,予以撤项。
  

      2、2010年立项的项目,若本次仍未按要求参加中期检查或中期检查不合格的,将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予以撤项。
  

      3、凡被撤销的项目,由依托学校追回已拨经费或其剩余部分;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
  

 

社科院联系人:周石(一般项目)、程丽(基地重大项目)

联系电话:8898106888208796

Email:zhoushi@zju.edu.cn


附件1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附件2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11年度一般项目一览表

附件3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11年度基地重大项目一览表

附件4 未通过中检的2010年度一般项目一览表

附件5 未通过中检的2010年度基地重大项目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