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受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结题的通知
各有关教育部基地、老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社科院将对超期未报送结题材料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进行集中受理结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根据《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自批准之日起,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1~2年。据此,本次集中受理结题的范围是:2010年及以前批准立项但未报送结题材料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见附件)。2010年以后立项的项目如已完成研究也可申请结题。
二、结题要求
1、上述项目须在2015年5月31日前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简称(《结项办法》)的规定程序和要求申请结项,并提交《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以下简称《终结报告书》)及有关结项材料。
2、2010年及以前批准立项但无法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需填写《教育部基地项目未结题情况说明表》(见附件)。
三、材料报送
1、申请鉴定的项目报送下列结题材料:
(1)项目《终结报告书》一式7份(含原件1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
(2)项目成果7套(含原件3套,未出版的书稿报送装订好的打印稿);
(3)项目《申请评审书》或《投标评审书》、《计划合同书》一式7份(复印件)。如研究计划有变更,应在《终结报告书》中说明,经教育部社科司核准的《变更申请表》附于其后装订。
2、符合免予鉴定条件的项目报送下列结题材料:
(1)项目《终结报告书》原件1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有关证明材料附于其后装订;
(2)项目成果原件3套;
(3)项目《投标评审书》、《计划合同书》各1份(复印件)。
社科院联系人:黄骏
联系电话:88981205
Email:huangjunzju@163.com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5年4月27日
附件一:过结题期限未申报结题的项目
附件二:教育部基地项目未结题情况说明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