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老师:
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决定,今年5月起组织开展第十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请有关单位和个人认真准备、积极参与评奖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评奖范围: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完成并符合评奖有关规定的具有前瞻性、原创性等的优秀决策咨询研究成果。
2.分类设置奖项、分类申请评奖。即设置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简称研究成果奖)和内部调研成果奖(简称内部调研奖)。研究成果奖申请对象是:申请人为非上海市党政机关的单位和个人,且成果第一完成人为非上海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内部调研奖申请对象是:申请人为上海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或成果第一完成人为上海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本通知所指上海市党政机关,含上海市人大、政协和民主党派等机关)。
3.根据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国际大都市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以及主动服务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的需要,本届评奖活动继续鼓励上海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申请评奖,以更好地为上海改革实践献计献策。申请评奖的成果,应是研究上海经济、社会、城市发展等问题的优秀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其中包括与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国际大都市和科技创新中心相关的长三角、长江流域发展等问题的优秀研究成果。
4.单位或个人申请奖项,同一第一完成人的成果,申请数量不能超过两项,凡超限申请均无效。
5.上海市党政机关现任副局级及以上领导,不可以成果第一完成人身份申请奖项。
6.实行分步申请、分步审查的办法。申请人先进行网上申请(点击访问),网上预审通过后,再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然后由申请受理部门审查确定该申请受理与否。
网上申请受理日期:2015年5月20日至2015年6月18日。
书面申请材料截止日期:2015年6月23日
7.本届评奖活动依据上海市政府发布的《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励规定》(沪府发﹝2009﹞54号)、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励规定〉的实施细则》(沪决咨奖委﹝2009﹞1号)、本通知和《关于第十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的实施办法》等进行,请申请人登录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http://fzzx.sh.gov.cn)查阅以上文件后再予申请。
社科院联系人:程丽、郑杰欣
联系电话:88208799
电子邮箱:zhengjx@zju.edu.cn
评审委员会联系人:高瑛
联系电话:021-23119983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5年5月11日
附件1:《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励规定》(沪府发﹝2009﹞54号)
附件2:《关于〈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励规定〉的实施细则》(沪决咨奖委﹝2009﹞1号)
附件3:关于公布《关于第十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的实施办法》的通知